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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展開晚期照顧立法建議公眾諮詢(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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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衞生局今日(九月六日)就有關預設醫療指示和病人在居處離世的晚期照顧立法建議展開公眾諮詢,歡迎公眾在十二月十六日或之前發表意見。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說︰「面對香港人口老化的趨勢,政府、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和多間非政府機構一直致力改善本港的晚期照顧服務,讓病人得以善終。在服務規劃的過程中,維護病人的自主權至關重要。」
 
  「我希望通過是次諮詢,可以提升病人直至臨終一刻的生活質素,並促進病人家屬在親人病重期間以至離世後的福祉。」
 
  晚期照顧一般形容為進入較晚期、將近離世的病人提供紓緩性的治療和照顧。
 
  預設醫療指示通常是指以書面作出的陳述,訂立人在精神上有能力作出決定時,在陳述中指明自己一旦無能力作決定時所拒絕的治療。作出預設醫療指示與否完全出於自願。
 
  病人在居處離世是指有關人士可在其選擇的地方渡過最後的日子,例如在家中或安老院,而不一定在醫院。
 
  諮詢文件旨在就政府的建議徵詢市民的意見,包括:
 
  — 把有關預設醫療指示的現行普通法規定編纂為成文法則,並增加其保障;
 
  — 消除緊急救援人員在執行預設醫療指示上遇到的法律障礙;及
 
  — 修訂相關條文,讓在安老院居住的末期病人可以更易選擇在居處離世。
 
  預設醫療指示和讓末期病人可以在居處離世,是尊重病人選擇的重要措施。政府釐定有關建議時,參考了醫管局的個案情境,以及多個外國做法。
 
  諮詢文件涵蓋現時預設醫療指示和在居處離世的法例障礙,包括《消防條例》、《精神健康條例》和《死因裁判官條例》,並提出立法和修例的建議。
 
  諮詢文件及意見收集表格已上載至食物及衞生局網頁www.fhb.gov.hk/cn/press_and_publications/consultation/190900_eolcare/index.html以供下載。
 
  歡迎公眾於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或之前將書面意見電郵(eolcare@fhb.gov.hk)、傳真(2840 0467)或郵遞(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9樓)至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科。
 
2019年9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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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照顧立法建議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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