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組織和亞太反洗錢組織讚揚金管局和銀行業在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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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特別組織)和亞洲/太平洋反清洗黑錢組織(亞太反洗錢組織)分別是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全球標準制定者和區域機構,今日(九月四日)發表了就香港進行的成員相互評估報告。整體而言,香港的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獲評為合規而有效,令香港成為亞太區內首個成功通過特別組織今輪審核的成員地區。
 
  報告肯定了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風險為本的監管[1]符合國際標準和慣例,並對香港整體的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的有效性作出重大貢獻。報告也讚揚金管局和銀行對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有良好理解,並採用了專業和風險為本的監管方法,及實施了與銀行業獲評估為最高風險水平相稱的預防措施。
 
  報告的正面評估結果反映了金管局持續致力與銀行業及各持分者緊密合作,妥善管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2]地位所帶來的高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其中銀行業扮演着重要的把關角色。報告亦建議需進一步開展工作的領域,這將有助制定未來幾年的工作重點。金管局會繼續與銀行業及儲值支付工具業界緊密合作及適當跟進報告的建議,尤其是我們就一些建議已經作出回應,例如在二○一九年七月公布了就儲值支付工具業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最新風險評估。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表示:「我歡迎特別組織的報告肯定了金管局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進行風險為本的的監管是有效的,並符合國際標準。報告的正面評估結果反映了香港銀行業和金管局多年來在這方面投放大量的資源和工作。我們會在未來與銀行業和各持分者緊密合作,致力使香港持續符合國際標準以及應對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風險變化。」
 
  該報告可在www.fatf-gafi.org/publications/mutualevaluations/documents/mer-hong-kong-2019.html 找到。


[1]有關金管局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風險為本的監管的更多資料,可參閱監管政策手冊:AML-1「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監管方法」(認可機構適用),及通告:「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政策及監管方法」(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適用)。

[2]參閱二○一八年四月發布的香港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評估報告。



2019年9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