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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應政制發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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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八月三十一日)回應傳媒就政制發展事宜的查詢時表示:

  「由『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基本法》)訂下的最終目標。《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訂明,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基本法》第六十八條訂明,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政制發展必須以法律為依據,根據《基本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來推動。要成功落實普選行政長官,須要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上屆政府共用了二十個月處理有關議題,但相關方案遺憾未能得到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而遭到否決,過程中反而引起社會嚴重撕裂。」

  「政制發展相關議題極具爭議,我們必須審慎行事。貿然重啟政改,將會導致社會更加分化,是不負責任的做法。要展開政改的討論,社會需要在法理的基礎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圍下,以務實的態度進行。特區政府會審時度勢,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推動政制發展。」
 
2019年8月3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8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