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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與宗教有關的公眾活動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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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留意網上有人誤傳以宗教目的舉行之公眾遊行無需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警方今日(八月三十日)澄清,《公安條例》列明,以宗教目的進行的公眾集會無需通知警方;惟仼何人如計劃舉行三十人以上以宗教為目的之遊行,仍須按《公安條例》第十三條向警方作出通知。
 
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2時34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