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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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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三十日)公布新一屆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委員會)委員,任期兩年,二○一九年九月一日生效。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說︰「我們感謝新一屆主席和委員接受這項重要工作。我們深信委員會會繼續就設立和管理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相關事宜,向政府提供有建設性的意見,以鼓勵更多市民親近大自然和認識自然保育的重要性。」
 
  漁護署衷心感謝即將離任的主席鄧竟成,以及委員陳嘉俊、蔣素珊、何俊賢、林中麟、李仲明、馬妙華、文志森博士、巫家雄和蘇嘉雯在任內對委員會的寶貴貢獻。
 
  根據香港法例第208章《郊野公園條例》及香港法例第476章《海岸公園條例》,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負責就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以及海岸公園和海岸保護區的政策及計劃,作出考慮並向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總監提供意見。
 
 
  新一屆委員會名單如下:
 
非官方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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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嘉勤(主席)*
陳家駒
陳寶金
張少強*
張定安博士*
崔佩怡博士*
何深靜教授
許焯權教授*
喬建欣
劉大偉博士
李南玉博士
李以強
梁美儀教授
伍世良教授
蘇國賢
鄧展翔博士*
黃碧茵
葉溵溵*
余漢坤*
 
*新委任委員
 
官方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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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當然委員)
- 漁農自然護理署副署長,由助理署長(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擔任候補委員
- 環境保護署署長,由助理署長(自然保育)擔任候補委員
-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由副署長(1)或助理署長(2)擔任候補委員
- 地政總署署長,由助理署長(專業事務2)擔任候補委員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由助理署長(康樂事務)3擔任候補委員
- 海事處處長,由助理處長(港口管理)擔任候補委員
- 規劃署署長,由助理署長(新界區)擔任候補委員
- 水務署署長,由助理署長(發展)擔任候補委員
 
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9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