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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辦商於凌晨違規進行裝修工程發出噪音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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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間裝修工程承辦商於凌晨違規使用機動設備在商場進行裝修工程,造成噪音滋擾,今日(八月十五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16,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一直關注有工程承辦商於晚間違規進行裝修工程的情況,於今年二月接獲投訴後,派執法人員在奧海城二期及九龍灣國際貿易展覽中心進行調查,查獲涉案的工程承辦商——「炳基工程有限公司」、「樂思工程有限公司」及「設計本室內設計有限公司」,在未領有有效建築噪音許可證的情況下,於凌晨時段分別在上述兩個商場內使用機動設備,包括電鋸及手提破碎機進行裝修工程,造成噪音滋擾。環保署在完成調查及蒐證後,根據《噪音管制條例》檢控涉案的工程承辦商。

  環保署發言人解釋,《噪音管制條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物業管理公司、商場租戶及工程承辦商應盡量安排在日間及非假日時段進行裝修工程,以減少對公眾及附近居民造成滋擾。如有工序需在限制時間(即平日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公眾假日的任何時段)內進行,工程承辦商必須事先向環保署申領建築噪音許可證,否則即屬違法。獲批許可證的工程承辦商亦須嚴格遵守許可證的相關要求,在施工時只可使用訂明的機動設備,並採取各可行的噪音緩解措施,包括加設圍板、隔音屏障等。任何人若違反《噪音管制條例》或建築噪音許可證的條款,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其後再被定罪可被罰款二十萬元。
 
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