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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食肆被罰暫停營業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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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大仙一食肆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肆名為「文記粉麵茶餐廳」,位於黃大仙慈雲山毓華里29號地下,由今日(八月八日)至八月二十一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食肆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今年五月及六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一萬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三十分,食肆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食肆持牌人亦因相同違例事項,於今年三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二百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食肆今年五月至六月期間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  
 
2019年8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0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