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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作運動有關影響記者會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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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八月六日)就不合作運動的有關影響舉行記者會。路政署副署長吳偉強、運輸署助理署長(管理及輔助客運)郭惠英和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質素保證及管理)鄭瑞安亦有出席。以下是記者會答問內容:
 
記者:你好,想問司長和局長幾條問題。剛才司長提到希望市民遠離一些示威區,但其實現在示威區是在香港各區,有些在民居旁邊,其實就算不說示威,有一些兩班人互相毆鬥的情況,亦發生在市民居住的地方附近,市民可以如何遠離示威區,是否要他們不回家?其實事件已經過了差不多兩個月,政府是否直到現在還未明白市民在想甚麼?政府除了只懂得用人民鬥人民、人民鬥警察之外,還懂得如何去管治?
 
  另外,想問李家超局長,其實現在見到警察的情緒是越來越差,他們對着市民、對着記者,都會用粗言去辱罵,甚至是有一些很激動的行為,在現場,我們會見到一些指揮官根本控制不了他們在前線的下屬。還有另外一件事,七月二十一日的元朗事件發生後,張建宗局長有就着這件事代表警隊向市民道歉,但之後警隊發出一些匿名信投訴,這個是違反了《警察通例》。
 
  其實兩位都在場的時候,可否回答,政府是否已經管不了警隊,而警隊亦管不了前線的警員?現時如此危險的情況,市民如何可以信任警隊?各區市民都說不歡迎警員,政府是否繼續「擺警察上檯」?謝謝。
 
政務司司長:容許我作一個比較上宏觀的回應。首先,最近,特別在這一兩個星期、尤其是昨天,主要的襲擊目標很清晰是警署,所以在警署、示威的範圍附近有暴力示威。大家可以看到和平示威與暴力示威是兩回事,所有這些示威,事實上在沒有批准的情況下已經是非法集會。市民的眼光很雪亮,道路被阻塞,這些不是普通活動,這些已經是非法的暴力示威行動,已經抵觸法例。在警署附近進行,目的是想襲擊警署、圍堵警署,這個是對法律明顯的挑戰,大家都知道,警隊、警署代表的是法律、執法。在這個情況下,警隊在適當時候作出回應,例如用催淚煙等,一定會有某些人受影響,附近的途人縱使有好奇心、純粹趁熱鬧,但請千萬不要有這個心態,這個對自己的人身安全沒有好處。
 
  所以我呼籲,大家為自己安全着想,如果知道甚麼地方已經有喧嘩、交通全部停頓,知道這些地方是正發生事情,請盡量遠離。若逼不得已,就要在安全地方,當然要盡快返回家中,不要在馬路行走,在樓梯底或行人路等,要保障自己,亦不要阻止警方的執法工作,對大家都有好處,這是第一點。
 
  第二,政府這兩個月以來,有人說我們沒有回應問題或現在已經是「人民對人民」、「人民對警察」等,我覺得這不是公道的說法。坦白說,警隊是執法部門,它的責任是要維護法治,它面對的壓力是十分大,大家都知道,李局長剛才也說過,是長時間高壓工作,家人亦受到很大影響,宿舍亦成為受襲擊的對象,他們的壓力是相當大,我們有時要明白和體諒。
 
  香港警隊是香港一個重要的執法隊伍,亦是香港一個重要的治安防線。大家如果對警隊有不同的看法,或認為它們的行為有些地方未達標等,我們有監警會(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今天下午已開會正式確認展開全面審視工作,亦呼籲各界提供資料,包括媒體朋友,因為你們掌握很多資料,如果你們提供資料,他們會跟你們接觸,希望能夠完整地重組整件事件,由六月初開始,現在也考慮到七月二日之後,究竟其他事件如何處理,待主席回來以後會「計一計數」。現時已經開展了工作,由六月九日至七月二日,第一個階段,大家關心的是去「重組案情」,可以這樣說,然後全面審視。第一,這個是既定機制,監警會一個既定機制,完全是法定的,現行機制是行之有效,如果大家擔心警隊處理事件的手法等,監警會今天已經正式開展工作,這是第一點。
 
  第二,我剛才說過,我不再重複,《逃犯條例》已經真真正正、完全徹底地停止了,亦可以說是劃上一個完整句號,大家要知道這一件事。
 
  第三,就其他的事情,較早前,行政長官都有解釋清楚,我們團隊為施政做得不好,我們是有責任,亦充滿歉意,但我們希望能夠有機會得到大家一起協助,讓我們為香港重新出發,在未來這幾年任期內,我們會竭盡所能服務市民,以香港福祉為依歸,希望香港可以向前發展。
 
  我們發展到今天着實是得來不易,我們真的不要將得來不易的成就毀於一旦,這個實在是不值得,為了下一代也好,為了我們的生活也好,希望大家心平氣和,最重要是先處理暴力。社會不重回安寧,談甚麼也沒用,根本談不到,沒有一個對話的基礎,沒有一個大家理性去處理問題的基礎。所以,首要第一件事是要停止暴力,這個很重要,恢復社會安寧。
 
  另外,在警隊方面,我希望再重申一次,經過上一次事件後,我和警隊的工會、處長有一個很好的交流,我們大家一起向前望,不要糾纏於當日的事件。當然,就721事件,我們希望監警會日後會延長審視的時間表,任何事件都會繼續去跟進。我請李局長說一下。
 
  警隊的工作是極之重要,我們希望大家能夠體諒警隊,他們的工作有偏差的時候,大家多些包容,當然如有不滿的地方,我們有投訴的機制,有監警會的工作。多謝。
 
保安局局長:多謝提問。首先,示威者集結的地方是由示威者,因為他們的集結而產生,所以在哪個地方會有示威,主導的不是警隊,而是示威者在哪裏集結,從而去處理示威。剛才我都提到,現時的示威是廣泛性,兼且很多均涉及暴力,而且是嚴重的暴力。當有人示威時,我們亦要小心,不要只看當時那一刻發生的情況。第一,當人群聚集得多,人群的心理會有感染性,如果大家留意鏡頭,很多時當某一個示威者採取一些激烈行動,其他人會受感染,這是人群心理學中一些常識,所以縱然某一刻、某一個聚集,可能未必有事發生,但是突然間可能發生一些事。另外,警方處理某一個示威,他們亦考慮那一刻之前發生過甚麼事,又或者評估將會發生甚麼事,有一些的決定當然是按實際情況,亦會留意當時的情報及信息,因為大家都知道現時在網上都有一些鼓動行動的不同方法,警方去評估處理某一個人群聚集是要按實際情況而採取行動,而因為這麼多示威都涉及嚴重暴力,所以我們希望大家明白突發事件是一觸即發,所以為了大家的安全,盡量去考慮這方面的風險。
 
  第二,記者朋友有採訪的職責,警務人員在法律上亦都有維持治安、確保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職責,大家都有職責,我會希望大家都明白對方及體諒對方。而警方在這方面盡量會安排傳媒聯絡隊,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傳媒聯絡隊會盡量在溝通及協調方面協助大家。但當示威是如此廣泛性及重複性,而暴力亦升級到這麼嚴重的程度,為了大家的安全,我希望你們都體諒警方的行動亦可能要在短時間內作出,都是為了大家的安全,所以警方會盡量,如有傳媒聯絡隊,就會希望大家溝通,否則都會在宣布行動之後,提出一些警告和提醒。而在某些事情,傳媒朋友有不同的意見或者希望作出投訴,當作出投訴(後),獨立的監警會當然會確保調查是公平公正。
 
  另外,我剛才都提及警隊在面對這麼多挑戰及壓力之下,特別是他們受到針對性的襲擊,在面對這麼多艱難的情況下,希望大家都體諒,警隊必須執行他們的職務。有人對警隊有不同意見,我是理解的,但亦有很多人支持警隊的執法工作,包括他們去一些警署表示支持,亦都希望警隊繼續堅守崗位,去維護法紀,去確保公共安全。所以我們希望大家明白現在的暴力情況到了一個剛才我所說的廣泛性及危險性的程度,而警隊面對這麼多困難都恪守他們的崗位,如果我們大家都呼籲不要用暴力,大家都不默許及鼓勵暴力,對於整個香港社會及警隊的執法都有幫助。
 
記者:你好。其實想問司長,剛剛你說如果街坊害怕的話可以避開,可以自己避,但是800多枚催淚彈,有些街坊可能在家裏也嗅到催淚煙,可以避到哪裏?你常說暴力要停止,但你現在的方法好像在用一種武力鎮壓──以暴制暴。其實你覺得推香港去一個危險邊緣的,究竟是示威者?還是現在的政府或警方?第二個問題想問有關局長,為甚麼荃灣昨日又是發生一些市民互相毆打的情況,但荃灣方面15分鐘警察就可以趕到,元朗方面就要39分才可以處理,整件事是為何?可否解釋?謝謝。
 
政務司司長:雖然我不是警隊的專家,也不是保安局的專家,但在這裏的媒體朋友都留意到,每次圍堵警署、襲擊警署,警方都包容、克制,通常在一段長時間後才呼籲他們離開現場,才展示黑旗、紅旗,告訴他們如果再不離才用催淚煙。因為他們不斷襲擊警署、投擲石頭,甚至推着火的車和不斷襲擊警署的話,警隊到適當時候要作出回應,當然警隊已經先呼籲過。第一,他們非法集會,不應該佔領街道,是嗎?佔領街道後還攻擊、襲擊警署,警隊已退守警署,往往都是長時間後警隊才作出回應。警隊真的是維護法治,用最低、最低武力來處理問題。其他李家超局長比我更「熟書」。
 
保安局局長:多謝提問。我重複一點,示威人士在哪裏集結是示威人士選擇的集結地方,警方不會主動選擇、如何處理哪個地方,只是因為示威人士,特別是可能涉及暴力的,警方必須去到他們集結的地方。如果這個地方因為這麼廣泛性,周邊有其他住戶,警方都會盡量廣播或經過傳媒發放去提醒有關人士將窗戶關好,盡量減少因為使用催淚煙所引起如大家聞到時感到的不適。我必須強調,香港警隊使用他們的裝備,第一,他們的裝備與外國的警隊是相當類似,外國有些警隊裝備的武力性比香港警隊更大,而使用催淚煙的一些考慮,其實與不同的警隊的考慮是一樣。我會相信警隊在使用這方面武力的考慮更加充分,因為警隊多次解釋,使用催淚煙是有幾個目的,第一,確保示威人士,特別是暴力示威人士與警隊有一個安全的距離,令到大家若真的有肢體碰撞的機會減低,從而減少大規模的傷害,這是第一個考慮;第二個考慮,催淚煙是用作配合警方的其他行動,包括可能是拘捕行動,可能是一些其他行動上的考慮,這些考慮與國際上其他警隊的考慮,我相信是一致的。
 
  還有一點,我經常跟大家強調,示威人士很多在人群中,混雜了一些有暴力傾向的人。我亦解釋過在一個大的群眾集會,某一個行為好容易感染其他人,所以只是看一刻的情況未必掌握到整個形勢,所以警方在使用武力時,必須要充分評估實際上他們在處理甚麼問題,希望大家都明白,他們都是為了確保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特別是減少傷害,希望大家明白。
 
記者:……(有關元朗事件)
 
保安局局長:(有關)元朗事件,我留意到剛才警務處的新聞發布會已重複提問,我不打算討論這個案件的細節,幾個原因,第一,元朗的刑事案件,以及涉及警方處理這個案件的投訴都在進行中,你問的一系列問題,都會是投訴調查中的一系列問題,所以我希望大家交回涉及投訴調查的人員及監警會,因為監警會明確講出已成立專案小組,元朗事件當然發生了,我會相信獨立的監警會都會去處理,因為已有市民作出投訴,監警會亦曾經作出聲明,會將六月九日至七月二日的一系列投訴作出審視,亦已承諾(成立)一個特別小組,盡量還原事情的事實,這些會涉及不同人士的口供,依我看監警會的新聞公布,這個小組亦會接受不同人士提供的資料,若有需要亦會約見會面。監警會當然獨立運作,我尊重監警會在這方面的處理,無論監警會如何審視這宗案件,它都會確保公平公正,你剛才問的問題必然是處理投訴中的問題。
 
  另外,我都留意到有人對於這件事向其他執法部門報案,我亦都從新聞發布了解到他們都會研究,所以不適合我們在這裏評論幾個調查中涉及的細節。
 
記者:你好,想問司長及局長其實昨日單日已經用了800枚催淚彈,其實很多都是近民居或人多車多的地方,譬如我們在前線採訪,看到彌敦道可能停泊了十幾輛巴士,裏面是有乘客的,警方施放了催淚彈。另一方面,在鯉魚門道,我們看到警方防線前100米沒有任何示威人士,但警方仍然施放了五枚催淚彈左右。想問司長及局長,究竟是否認為這樣施放催淚彈的方式是恰當的?是你所說的警方經過充分考慮來使用催淚彈?第二條問題是其實政府昨日早上見過記者,但下午已經有那麼多罷工集會,以及那麼多區亦爆發了衝突,想問其實政府說完「玉石俱焚」及可能是「不歸路」之後,究竟是否會令到市民的不信任程度增加,從而令到爆發了那麼多衝突?其實政府在這方面還怎樣管治下去?謝謝。
 
政務司司長:或者我答第二條問題,請局長答第一條,那是關於警隊運作的問題。昨日行政長官出來說話,給大家最新的評估。因昨日有人發起罷工,但我們不應該將兩件事扯在一起。下午一連串的事,包括「不合作運動」等,已經在早上開始發生,大家都看見,一路演化至愈來愈嚴重,八條港鐵線停了下來。接着下午開始已經堵塞道路,亦有包圍政總,而基於安全理由,我們的同事都要提早離開政總。一連串發生的事情,所以不要把兩件事扯上關係。但最重要是你看到那些暴力的示威者明顯是有組織、有計劃的,你看到幾個區的一連串暴力行為,大家是憂慮的,這一點是事實。請李局長說說。
 
保安局局長:多謝你的問題。我重複我剛才所說的幾個重點。使用催淚煙去處理某一些群眾,特別是涉及暴力的示威,那個地點不是警方選擇的,那個地點是因為群眾集結而產生的。如果那個集結地方有其他人士,當然警方會作出呼籲,如果他能離開,希望他離開。但是我們還要考慮一樣事情,剛才我都說過,警方使用催淚煙其實其中一個目的是減少或避免大規模的衝突,從而減少傷害。警方決定去怎樣處理某一個群眾集會,特別是涉及暴力的,必須考慮整個情況。某一刻見到的情況不代表整個事情的發展,之前發生過甚麼,那些群眾的情緒和意圖是甚麼,而警方收集到甚麼信息,去評估怎樣處理這些示威人士,這些是會充分考慮的。如果大規模的衝突不用一個最低武力的情況去處理,可能產生出來的傷害是更大,希望大家明白。
 
記者:我想再問剛才局長和局長,你們沒有回答剛才那位行家的問題,所以這一條不應計算在我的問題裏,他是問你們怎樣停止暴力,除了不停地叫人不要暴力外,政府自己本身會做些甚麼?是否拘捕所有人,又或是不停地譴責暴力,就可以停止現時的暴力行為?這是追問剛才你們沒有回答的問題。我自己的問題,其實是想問問司長和局長,對於警察員佐級協會發信譴責張建宗司長,這件事有沒有違反《警察通例》?有或是沒有?你們是否接受這種行為,他們要張建宗司長退位讓賢,這件事是否違反警隊政治中立?你們會否去信譴責警察員佐級協會?
 
政務司司長:或者我先回應第一個問題。關於現時暴力升級的問題,我覺得一定要先處理暴力問題,因為一日有暴力行為,警方必定要作出回應。警隊的職責就是要維護法治,他們要執法,大家要體諒警隊是沒有選擇。無論多少萬人上街遊行也沒有問題,警隊是會提供便利,確保封路、交通有序,大家只要是和平理性表達意見,我覺得這個絕對是我們香港的核心價值,我們有自由,我們要尊重集會自由、言論自由等等。但大家不能夠製造一個破壞社會安寧,因為若偏離了和平理性的做法時,你就是公然挑戰法律,這方面是警方不能夠坐視不理。其實整個政府和警隊一向都是採取一個比較包容、容忍的態度,我們已盡量克制,這個大家都看到。但去到一個點時,當暴力升級時,警方不能夠不作出相應回應,所以大家要明白,暴力真的不是一個解決方法,剛才李家超局長亦已說過──暴力只會衍生更多的暴力。
 
  政府方面,我剛才亦說過我們希望能夠在餘下時間做好施政工作,加強溝通,例如今日是很好的例子。我和李局長以及其他同事一起出來見大家,昨日他們已經展開了第一次。我已說過,多些溝通、多些互動、多點透明度,多些增加大家了解是有用的,了解政府施政、我們的困難在哪裏?或者當中有些甚麼盲點,我們不一定每一件事都是成功的,修例已經是,大家都看到的不足,是一個施政的失誤,但我們也希望能夠向前望,因為香港始終是一個住有數百萬人的地方,我們的下一代會怎樣?現時我們市民的生活又如何?沒有社會安寧,你在惶恐中度日時,沒有一個穩定性,外資亦會重新評估香港是否一個投資的好地方,之後連帶性的影響就會出現。所以希望大家明白到,我們真的不想看到任何暴力,政府亦希望能夠把現時的氣氛紓緩,這是第一件事;第二,就是我們要看看大家如何向前走,香港重新出發等,希望多些溝通、多些互動,大家多些協作。餘下我交給李局長說說。
 
記者:是否覺得今天的記者會可以停止昨天的暴力?
 
政務司司長:不是,我們的目的是多點溝通,多與媒體溝通。昨日我們就整件事作交代,究竟發生甚麼事呢?我們亦出來作政府的回應,對不對?這亦加強我們與媒體的溝通,多些了解,讓你們問問題。請李局長回應第二個問題。
 
保安局局長:多謝提問。暴力行為一定是由一個人使用暴力主動產生。所以去停止暴力,就是這個主動使用暴力的人不再使用暴力,這是必然的情況。所以我們希望大家都明白暴力是對任何人沒好處,所以社會應該有一個共同的聲音去對這些暴力說不,不要去默許或者認同這些暴力,從而助長暴力這個趨勢。
 
  第二樣,警務人員的中立性就是依法辦事。法律上要求他們履行職務,他們就按着法律去履行職務。我解釋過在《警隊條例》,警務人員有職責去確保人身及財物的安全,去確保治安以及刑事罪行的調查和偵破,他們履行這個職責就是最中立的了。我們不理哪一個是政府官員,哪一個是政治團隊,哪一個是政府的代表,我們只是要求警隊按照法律去執行他們的警務工作,這個就是一個最政治中立的應有做法。
 
記者:(關於譴責司長的問題)
 
保安局局長:協會去表達意見,我相信不同的協會或工會都有做過。在政府和協會之間亦都經常有溝通,在溝通方面的工作司長亦都解釋了,大家經過溝通都會增進在這方面彼此的理解。所以我們必須明白,在警務人員執行法律要求他們去做的工作的時候,他們和政府亦都有一個溝通的基礎。
 
2019年8月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2時3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