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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董事因欠薪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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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mani GS Limited及其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支付工資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該公司及董事今日(八月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各被判罰款二萬八千元,合共五萬六千元。此外,法院亦命令該公司及董事須向有關僱員支付尚欠的款項約十五萬元。

  上述公司沒有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支付工資予一名僱員,涉及款項合共約二十四萬元。該公司所觸犯的上述罪行,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縱容或歸因於他的疏忽下犯有的,故該名董事亦被檢控及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公司董事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19年8月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2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