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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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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已根據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委任六名新委員及再度委任二十名現任委員為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審裁處)委員團成員,任期由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至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新一屆審裁處委員團成員名單如下:

新委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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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雄教授
程劍慧
任文慧
呂文貞博士
巫麗蘭教授
鄧澍焙
 
再度委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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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輝
陳嘉賢
左龍佩蘭教授
朱永耀
吳世學教授
徐晉暉
許金桂
許敬文教授
Adrian King
顧曉楠
梁頌恩
盧麗華博士
麥順邦
麥業成
莫家豪教授
潘燊昌博士
Bhabani Sankar Rath
蘇國良
楊傳亮
容永祺博士
 
  政府發言人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宣布任命時表示:「審裁處有效確保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的決定合理和公平。」

  政府亦讚揚已卸任的何超平、謝小玲及王鳴峰博士資深大律師。

  發言人說:「他們在審裁處的服務,有效確保本港保險業得到適當規管。」

  審裁處是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設立的法定審裁處,以覆核保監局作出的指明決定。審裁處由主席及兩名普通成員(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按主席的建議從委員團中委任)組成。審裁處現任主席為藍德業資深大律師。
 
2019年7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