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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捕(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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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與警方今日(七月二十五日)在一項聯合行動中拘捕一名62歲男子,他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   

  署方根據情報,於鴨脷洲一零售攤位購得一款名為「幸福狐狸植物精油」的外用產品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樣本含有「雙氯芬酸」,屬於《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   

  「雙氯芬酸」屬非類固醇消炎藥,可外用以減輕疼痛。「雙氯芬酸」必須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不適當使用「雙氯芬酸」可引起紅斑及皮膚發炎,市民在使用藥劑製品前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衞生署的調查仍在繼續。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效能及素質均未獲保證。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已購買並使用上述產品的市民應停止使用,如有疑問或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2019年7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53分
即日新聞  

圖片

衞生署與警方今日(七月二十五日)在一項聯合行動中拘捕一名62歲男子,他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圖為行動中檢獲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