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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所被撤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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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三日)提醒職業介紹所的經營者,在經營業務時,必須時刻遵守法例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守則)的規定。
   
  勞工處已撤銷位於旺角、元朗和荃灣的穎時僱傭中心的職業介紹所牌照。該職業介紹所未能遵從守則訂明的規定,如牽涉在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財務事宜、未有與僱主簽訂服務協議、在與僱主及外傭簽訂的服務協議未有包括所有指定項目、未有向僱主提供付款收據等。
   
  根據《僱傭條例》(條例)第53(1)(c)(iva)及(e)(ii)條,如勞工處處長(處長)信納有關持牌人或該持牌人的受僱人員沒有遵從守則,可撤銷其職業介紹所牌照。
   
  發言人補充:「守則列出職業介紹所經營者在營運時必須遵守的主要法定要求,亦闡明處長期望職業介紹所在經營時應達到的最低標準。二○一八年二月九日生效的《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訂明,處長如有合理理由信納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或擬作為持牌人的人士,或該等人士的有關連人士或受僱人員,曾違反條例第XII部的任何條文或根據條例第62條訂立的任何規例,例如濫收求職者佣金或無牌經營,或沒有遵從根據條例第62A(1)條發出的守則,可拒絕發牌或續發牌照,或將牌照撤銷。」
   
  這是二○一九年第三宗職業介紹所被撤銷牌照的個案。在二○一八年則有八宗職業介紹所被撤銷或拒絕續發牌照的個案。
   
  公眾人士如欲查詢與職業介紹所相關的事宜或投訴不良職業介紹所,請致電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或親身前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
 
2019年7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