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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農蔬果批發專門店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因分店造成噪音煩擾再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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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營連鎖蔬菜店的「家農蔬果批發專門店有限公司」,再次因旗下三間分店持續大聲播放叫賣錄音,對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煩擾被檢控。 該公司今日(七月十六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27,000元,其公司董事亦因屢次違規而須負上個人刑責,被判罰款12,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去年十二月進行巡查,發現「家農蔬果批發專門店有限公司」位於大埔廣福道及鄉事會街,以及元朗合財街的三間連鎖分店,以揚聲器持續大聲播放叫賣宣傳錄音,發出的噪音構成煩擾,遂按《噪音管制條例》向該蔬果店及其董事提出檢控。 署方自去年起針對各區店鋪叫賣噪音的持續執法行動,已先後檢控「家農蔬果批發專門店有限公司」的多間連鎖分店及其董事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判處罰款超過十一萬元。

  經過環保署連串執法行動,大埔及元朗一帶有關店鋪噪音的投訴已經大幅減少。 環保署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嚴厲打擊店鋪叫賣噪音的違規行為。 發言人提醒零售店鋪與商販負責人,為招徠顧客而播放宣傳錄音,必須將聲量限於店鋪內,不可對店外其他人士或附近居民造成煩擾,否則即屬違法行為,每項控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一萬元。而屢次違規的店鋪經營者,一經法庭定罪,亦須負上個人刑責。
 
2019年7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