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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和答問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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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七月十五日)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大埔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和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我今日和保安局局長來到那打素醫院,探望昨天在沙田的示威遊行之後發生的暴力衝突中受傷的其中三位警隊同事。在這件事裏遇襲受傷的警務同事超過十位,目前為止還有六位留醫,在這間醫院有三位,他們的情況是相對穩定;另外有三位在另一間醫院,可能稍後亦要進行手術治療。我們來當然是感謝我們的警務人員走到最前線維護香港治安,他們盡忠職守,而且非常專業、克制,但竟然受到這些暴徒──我覺得真的可以形容為暴徒──肆意襲擊,大家在昨天的新聞報道應該看得很清楚。
 
  我們一向認為法治是香港最重要、亦是香港成功的基石,絕大部分的香港市民都是尊重和珍惜香港的法治精神。要維護法治精神,有幾個很重要的元素。第一,就是守法,無論是市民或特區政府都要守法。如果市民認為政府有做得不對的地方,可以尋求司法覆核,或以其他合法、合理的方法去表達他的意見。第二,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我們透過健全的法律援助制度,讓所有要用法庭來解決問題的人士都得到公平的審訊。第三,當然是有一個非常獨立、公正的司法系統。
 
  這三個元素組成的香港法治精神,不但令我們在過去這麼長的時間保持穩定和繁榮,亦為我們賺取了國際聲譽;但恐怕一次又一次──先是一個和平、理性、有序的示威,示威完結或快將完結的時候,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士進行暴力抗爭,肆意攻擊執法者,當然是守在前線的警務人員──直接破壞了我們的法治精神。我在此必須對所有施用暴力抗爭及傷害我們警隊的人士予以強烈譴責,香港社會是不會容忍這些違法、暴力的行為。我亦呼籲香港市民,希望大家都盡自己的一分努力去維護法治,支持警隊,我們才能夠繼續是一個安全城市。
   
  我們會繼續支持警隊執法,亦會支持警隊全面調查,追究到底,用我剛才所說的法治精神來處理這些暴力行為。我知道警務處連同律政司正在研究,盡快調查完畢便會提出檢控,讓法庭來作出公正的裁決。我現在請保安局局長說一說在昨天發生的情況。
 
保安局局長:首先我希望受傷的警隊同事盡快康復,我亦與行政長官一樣,感謝他們在這個艱難的時候大家同心協力,堅守崗位,面對不同的挑戰與壓力。剛才我們看到警務人員的傷勢,我們見到以暴力攻擊警方的暴力程度愈來愈嚴重,愈來愈有組織。正常去集會或遊行的人士是不會用暴力行為去這樣攻擊警隊,我們見到暴力攻擊往往在遊行示威之後,或者期間夾雜了一些存心行使暴力(的人士)。我亦不只今次向大家提出,我已多過一次提醒大家,是有一些存心使用暴力攻擊警隊、破壞社會安寧的人士夾雜在遊行示威的人士中,要警惕有關可能產生的危險性。我們見到暴力的升級,包括由起初用雜物或雨傘,到用磚或者鐵通擲向一些警務人員,導致警務人員受傷,以及亦有一些傳媒人士受傷。
 
  昨日在沙田,我們看到在不同的事故,有嚴重使用暴力的人士圍着警方瘋狂毆打,包括用木棍、不同的器具;還有一件事件大家在電視都可以看到,當警務人員在一條扶手電梯被人用腳從後面踢了下來,滾到(商場)大堂,跟着有超過十多二十個暴徒,向他瘋狂襲擊,多謝幾位傳媒朋友去喝止和制止。這些暴力的行為,我們一定不可以合理化或者美化,因為任何令暴力再加劇對社會整體都沒有益處,而且我們見到刻意去攻擊警方的暴力人士,他們是非常有組織性,包括有物資、有聯繫、有口號,亦有手勢,是有計劃的,有刻意堵路及破壞社會安寧。
   
  警隊在這樣困難的時候,都是同心協力去維持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我們是非常感激他們。我們亦都要對所有暴力(行為)予以最嚴厲的譴責,任何正義化暴力是危險的,我們應該不容許暴力繼續存在。我亦都提醒大家,涉及暴力的人士,他可能干犯的法律都是非常嚴重的,包括在遊行或者集會的時候藏有攻擊性武器,最高可以判監兩年;如果是有意圖地傷害他人身體導致他嚴重受傷,是違反《侵害人身罪》第17條,最高可以判終身監禁;如果藏有腐蝕性液體去淋潑他人,亦都是可以判終身監禁。我們看到暴力衝擊事件裏面,所用的不同方法,不斷去升級,包括剛才我所說的有懷疑是腐蝕性液體,亦都有一些涉及有毒性質的粉末,這些都是嚴重的。所以我們是不應該對任何暴力合理化,是應該不容許這個趨勢再蔓延。
   
  另外,警隊在法律方面是有責任去維護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亦都有責任去採取合法的措施,去保護人身及財產的安全。希望大家明白,法律上要求警隊這樣做,而在警隊履行這些職責都是為了香港的法治和治安。我們這麼多年建立的一個治安環境,是要大家去維護的。除了要守法之外,亦都要令警隊可以維護法紀。我再次感謝警隊在這麼困難的時候都可以堅守崗位、同心協力,亦都希望大家在做你們的工作的時候,明白警隊都有他們必須要採取的行動,互相理解、互相配合。
 
記者:特首,你可否確認一下你是否曾經向中央請辭,以及中央是否拒絕你的請辭?以及既然你現在仍然在做特首的話,你會否考慮一下有甚麼方法可以令示威者不會再用激烈手法抗爭?我相信你都說了一次又一次,而我相信不會因為你不斷譴責而他們便可能會停止用這些手法。你會否考慮回應訴求之類呢?
 
行政長官:首先,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任期是五年的。雖然我現在面對很大的困難,但是我多次公開強調我仍然有承擔和熱誠繼續我在任內的工作,所以我會繼續領導管治班子,用一個更包容、開放、謙卑的態度聆聽社會意見,完成我在任內的工作。至於有關這次事件的訴求,首先,這件事件和這些抗爭行動是由於特區政府修例而引起,但有關條例已經在整整一個月前,即六月十五日由我宣布徹底停止有關修例的工作,所以我希望社會諒解引發抗爭的事已經不存在。至於其他相關或不相關的訴求,我於上星期二亦已綜合回應。我知道我們的回應未必能夠完全滿足提出這些訴求的人士,但這不是我個人的問題,我們考慮了方方面面的因素,亦提出了一個務實可行的回應,希望得到社會的諒解。
 
記者:林太,想問為甚麼到現在仍堅持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避免警方成為磨心?第二個問題就是明白到警隊或者警員在前線工作、長時間工作,有些人情緒不穩,但是這是否一個藉口可以向一些普通市民或記者宣洩?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個問題,正如我所說,上星期二已經作了一個綜合回應,包括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問題。至於第二個問題,我們不能夠好像剛才的提問,認為我們警隊的同事在執法期間做了一些你剛才形容的行為。警隊是執法的人士,在執行法律的時候有他們的專業和操守,以及一些指引。如果大家,包括記者朋友,認為在這過程中有一些你們認為不適當或不合理的行為,可以向監警會提出投訴。事實上,監警會到目前為止,亦收到幾十個這類的投訴,包括來自傳媒朋友的投訴。
 
 
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3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