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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因沒有遵從勞資審裁處判令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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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斯霍克傳訊國際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遵從勞資審裁處(勞審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三名僱員,被勞工處檢控。該公司及其董事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今日(七月五日)分別被判罰款九萬元及六萬元,合共十五萬元。

      上述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勞審處判令的日期後十四天內,根據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三名僱員,涉及款額合共約三十九萬元。該公司所觸犯的上述罪行,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縱容或歸因於他的疏忽下犯有的,故該董事亦被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判刑向所有僱主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按照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僱員裁斷款項。」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19年7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