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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所持牌人的相關人士濫收外傭佣金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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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職業介紹所持牌人的相關人士因向一名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濫收佣金,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八千元。
   
  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於二○一八年十月至二○一九年一月期間,接獲九名外傭投訴,指位於北角的菲印幫僱傭有限公司濫收佣金。由於經調查後有足夠證據顯示有關職業介紹所濫收佣金,勞工處決定就該職業介紹所持牌人涉及向九名外傭濫收佣金,以及該持牌人的相關人士向其中一名外傭濫收佣金提出檢控。菲印幫僱傭有限公司為該職業介紹所持牌人,早前已因向該九名外傭濫收佣金而被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合共八萬四千元。法庭同時命令該職業介紹所將超收合共六萬二百九十七元的介紹費退回有關外傭。今日,該持牌人的相關人士亦因向其中一名外傭濫收佣金而被裁定罪名成立。
   
  根據法例,除訂明佣金外,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職業介紹所持牌人的相關人士及看來是以此等持牌人或相關人士身分行事的人,不得向求職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勞或費用。訂明佣金的金額不得多於求職者覓得職位後所賺取的首月工資的百分之十。
   
  勞工處提醒職業介紹所要時刻遵守法律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否則可被檢控及╱或被撤銷牌照。於二○一八年二月九日生效的《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已將濫收求職者佣金的最高刑罰增加至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公眾人士如欲投訴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或濫收佣金,請致電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或親身前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
 
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