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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郊保育諮詢委員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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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局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宣布,鄉郊保育諮詢委員會(委員會)於二○一九年七月一日成立,就鄉郊保育辦公室建議進行的鄉郊保育及活化工程優先次序,以及鄉郊保育資助計劃的政策和運作相關事宜提供意見。

  行政長官在二○一七年《施政報告》中公布,政府會加強偏遠鄉郊地區的保育工作,以保護鄉郊自然生態、活化村落建築環境,以及保育人文資源和歷史遺產。

  環境局發言人說:「希望以可持續及整全的方式保育本地偏遠鄉郊,包括設立鄉郊保育資助計劃,透過專項資金援助,按優次推展相關鄉郊地區在復育自然生態、活化建築和保育人文環境等不同層面的保育工作。」

  環境局局長為委員會主席,並且委任委員會的成員,包括學者、專業人士、鄉郊/地區持份者、保育團體代表,以及相關政府部門代表等。委員會成員任期由二○一九年七月一日至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為期兩年。環境保護署轄下的鄉郊保育辦公室會提供秘書處服務。

  委員會成員名單及職權範圍載於附件一及附件二。
 
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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