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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流動性)(修訂)規則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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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憲報刊登《2019年銀行業(流動性)(修訂)規則》(《2019年流動性規則》),以期更新香港的規管框架,使之與國際標準一致。

  《2019年流動性規則》主要是參考《巴塞爾協定三》的標準,擴大流動性覆蓋比率下可視作為「2B級資產」的優質流動資產的涵蓋範圍,並規定穩定資金淨額比率下訂明認可機構的衍生工具負債總額須有5%以穩定資金支持。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決心透過持續落實《巴塞爾協定三》以確保監管制度符合最新國際監管標準。這對於香港作為一個主要國際金融中心來說是重要的。」

  香港金融管理局發言人表示:「我們在擬備規則時已仔細考慮了國際慣例和銀行業界的意見,以確保有關規則符合本地實際情況。」

  《2019年流動性規則》將於二○一九年七月三日(星期三)的立法會會議提交立法會省覽,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並將於二○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