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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和警務處處長會見傳媒答問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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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警政大樓會見傳媒的答問全文:

記者:局長想問其實市民要求撤回草案和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有沒有使用過分武力,但其實政府一直都沒有正面回應,示威者之後才向警方發洩,其實是否政府有份促使現在警民關係那麼緊張?還有另外想問,剛才說警方一直服務市民,但之前就說警方為了減少與醫務人員的矛盾就不長駐在醫院警崗,那其實是不是日後警方和任何團體有矛盾,就會用這個方法去處理,去避開呢?

保安局局長:首先我們對於修例工作不足之處,特區政府多次表示了我們在這方面的確做得不好,亦表示了歉意。對於《逃犯條例》的修訂工作,實際上已經停頓了。特區政府亦多次表示在這屆的立法年度屆滿後,我們接受一個現實,就是這條條例草案(《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不可以再去審議,這個現實我們是接受的。第二就是針對這件事件所發生的不同事情,我們都有一個既定的機制去處理,就是向投訴警察課去投訴,然後由獨立的監警會(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 )去複檢,以及審核每一個調查。這個機制在香港沿用了多年。我們以前發生了很多不同的重大事故,包括79日的違法佔中,以及甚至是旺角暴動的時候,都有用這個機制去處理,所以我們都應該尊重現有機制,交給獨立的監警會去處理有關的投訴。當然,市民對於政府的不滿意,我們明白亦多次解釋了,但我剛才亦都強調,我們會努力,在未來的工作更加聽民意,更加會解釋每個需要,從而希望我們大家可以再前進。

  對政府任何的不滿,希望大家不要宣洩在警方方面,他們都是盡忠職守。我們今日可以得到一個整體治安良好的情況,都是有賴警隊在這方面的努力。打擊警方的執法,對於我們整體的法治是沒有好處的。今次的事件希望大家明白,我們是會努力做得更好,而警方在面對一些違法的行為,在法律上他們必須採取行動,亦都要顧全整體社會的利益,包括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我剛才亦都說,在表達意見的時候,我們是有底線的,不可以用一些犯法的行為,刻意去做一些衝擊,用一些會傷害身體,例如激光等等的東西去照射警務人員的眼,以及嚴重堵塞道路,其實都已經過了這個底線。希望大家明白我們一方面可以行使我們自己的權利之餘,亦都要尊重整體社會都有他人的權利和他人的自由,盡量以合法和有秩序的方式去表達意見。

警務處處長:讓我先行回答第二條問題。我們一直與醫管局都是合作無間。今次有兩間醫院做了一個臨時措施,但並非撤銷了有關警崗,而是將警崗的同事(安排)在醫院附近巡邏。當有事時,他們亦一樣會返回醫院協助。

  我們的任何行動都是以市民利益為優先,而今次的臨時措施,是因為在過去一星期,正如我剛才所講,因為政治的紛爭,令到一些政治仇恨帶入了他們(醫護人員)自己本身的工作。

  我的同事在醫院內二十四小時站崗。如果在一個有敵意的環境中,他們真的沒有辦法好好地做自己的工作,由於這兩間醫院有這種情況,所以我們才會有這項臨時措施。

  我們亦已相約醫管局的高層於明日開會,將我們一些同事遇到的刁難和不禮貌對待轉介給醫管局,亦希望醫管局可以跟進事件。

  如果所有這些紛爭都可以平靜,大家能夠冷靜下來,我們這項臨時措施便會撤銷。

記者:如有醫院出現緊急情況,但現時沒有了警崗,屆時可怎樣正確處理?一星期已有兩次包圍警察總部,警方會否考慮用一些更高規格的布防作出處理,如日後再出現包圍警總的情況?

警務處處長:現時在醫院內發生的事,一般是因為有一些刑事案件,讓醫院在懷疑是刑事案件時可以第一時間通知警方。另外有時有些醉酒鬧事的人,警方亦可提供協助。

  我們警方在醫院附近巡邏,其實在很短時間內就可以返回。我們只是離開警崗,與醫院內的工作人員減少磨擦,令雙方可以有一個冷靜的環境。

  當明日我們與醫管局會議結束後有跟進,情況有改善,我們會很快撤銷這項臨時措施。

  若再有暴力衝擊,我剛才亦已講過,我呼籲年青人,若經常選擇暴力衝擊來表達意見,他們是會有後果的,我亦呼籲他們用一個和平理性的方法。

  我們警隊當然有適當的部署以應付這些事件,而每一次我們會使用不同的方法,所以如有再來的時候,我們會怎樣處理,我暫時不可以透露。

記者:其實很多人對現行機制沒有信心,你其實可以設立一個全面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去檢討這件事,其實有多難?想問一哥,之前示威者例如黃之鋒希望與你對話,希望與你討論這件事,你會否回應他們的訴求?

保安局局長:首先,監警會的機制在香港沿用多年,一向以前有些重大事故,包括79日的違法佔中,以及旺角暴動事件都有很多向警方的投訴,亦是用這個機制處理,之後亦有一些跟進行動。大家亦應該知道有些案件,是由我們的司法制度去處理,這是第一點。第二點,IPCC監警會的條例(《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內,其實是有不同的職能由監警會去履行。我尊重監警會的獨立性,而過去監警會都盡量提高其透明度,讓大家知道監警會的工作。我尊重監警會的獨立性,所以這方面交回給監警會。但我必須強調在過去透過監警會的制度,我們亦都處理很多符合法律要求的事情,亦都透過這制度有案件按司法程序去處理。

警務處處長:其實在這段時間,很多前來警察總部示威的人士都有很多不同的意見表達,大多數是對我們警隊的工作有投訴。我呼籲他們,若有任何投訴,可前去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我們有一個行之有效的既定機制,當調查完成後,會受到監警會的監察,由監警會檢視我們的報告結果,如有任何不足之處,他們亦會要求我們再進行調查。我相信這個制度,正如剛才局長所講是行之有效的。我們過去很多大型事件,包括非法佔中和旺角暴動,都是用這個機制解決。我相信今次都是繼續相信我們現有的機制。

記者:局長和處長想問一下,第一,警方可否澄清一下,其實自六月九日出現風波以來,警方以涉嫌暴動罪拘捕了多少人?以及昨日清場共拘捕了多少人? 另外就是李家超局長,我們都聽了會有檢討工作及尊重現有機制差不多半個月,但公眾仍然不收貨。究竟我們是否繼續依靠你口中所謂行之有效的行動?會否擔心市民會將行動繼續升級?政府如何疏導市民的情緒?

保安局局長:我先回答你的問題,之後再交給警務處處長。我們明白市民對整體政府修例,以及我們之後的工作有不同的意見。我們要尊重香港的法治精神,亦要尊重香港現有的制度。監警會的職能是去審閱所有投訴警察的調查,確保公平公正。監警會在這方面,多年都是增加透明度,讓市民了解他們的工作。這方面我相信監警會都會朝這個方向去處理有關的投訴。我們當然明白市民對政府有不同的訴求,在這方面我們會盡量去聽取不同人士的意見,盡量去聆聽民意,確保我們將來所做的工作符合大家的要求。

警務處處長:自六月九日至目前,我們共拘捕了五名人士涉及暴動罪,而昨晚我們只是拘捕了一名男子涉嫌襲警。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