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食物業處所被罰暫停營業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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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七日)表示,東區一食物業處所在本署進行針對食物業處所衞生情況的特別行動期間,因違反《食物業規例》被檢控,其後被法庭定罪。根據其按違例記分制累積的分數,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表示,鑑於食肆產生的廚餘如處理不當容易引致鼠患,食環署特別針對食肆在後巷處理食物、清洗器具、堆放雜物及違法棄置廢物(包括在凌晨違法棄置袋裝垃圾)等情況,在去年十二月上旬至今年一月中展開為期五個星期的特別行動,以提高處所負責人的防治鼠患意識及加強執法。

  有關食物業處所因上述違例較早前被法庭定罪。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在持牌人牌照累計記錄十五分,該處所因此須暫停營業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保持其處所及附近環境清潔衞生,避免滋生鼠患,否則會被檢控以致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為加強有關行動的成效,食環署亦已在今年五月二十日至六月二十三日進行另一輪針對性行動,並緊接於六月二十四日展開最新一輪為期九個星期的特別執法行動,以持續遏止違規情況,改善環境衞生,以助杜絕鼠患。

  就五月至六月進行的五個星期行動,本署共發出2 207封勸諭信、423個口頭警告、四封警告信、142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作出119宗檢控。對於因相關違例事項被記分的食物業處所,食環署會繼續按既定機制暫時吊銷或取消其牌照。



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