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街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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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早年,政府與銅鑼灣記利佐治街、百德新街、東角道、京士頓街和加寧街等多條街道附近的土地業權人簽訂協議,由他們自資更換有關街道的設施,並負責日後維修保養有關設施(但不包括街道管理)。現時,該等街道部分為全日或部分時間行人專用街道。有市民投訴,該等街道時常有賣唱和商業宣傳攤檔,亦有團體霸佔道路舉辦活動,對附近居民及行人造成嚴重滋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各政府部門共接獲多少宗有關上述街道上的販賣、表演和其他活動所造成的噪音滋擾、道路阻塞及環境衞生等問題的投訴,以及採取了甚麼跟進行動;

(二)有否了解,上述土地業權人有否藉行人專用街道上的商業活動謀利的情況;若有了解,詳情為何;

(三)除銅鑼灣上述街道外,政府在過去三年及未來三年,有否/會否與其他土地業權人簽訂類似協議,以及在其後將有關街道劃為行人專用街道;若然,詳情為何;及

(四)有意在行人專用街道舉辦商業、政治或表演活動的個人及團體,現時可經甚麼途徑和程序就有關活動提出申請?

答覆:

主席:

  銅鑼灣百德新街、京士頓街和加寧街的地段業權人早前向政府建議自資更換上述公共行人路的鋪路磚、行人欄杆及護柱等道路設施,以美化街景。地段業權人經諮詢相關政府部門和持份者意見後,於二○一三年八月簽署承諾書,向路政署承諾負責更換上述道路設施,並承擔妥善保養及維修已更換的設施。更換工程隨後展開,並於二○一六年三月完成。至於上述道路設施的更換及相關保養維修安排以外的工作,例如有關路段的街道管理工作,則與其他公共道路一樣,由相關政府部門負責。

  至於位於銅鑼灣的行人專用區,範圍包括駱克道、東角道、百德新街、記利佐治街、白沙道,以及利園山道等的全段或部份路段。政府各相關部門均按其法例所賦予的權力,規管行人專用區的活動及情況。例如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負責處理環境衞生、街道清潔及小販擺賣等課題;香港警務處負責維持公眾安全和公眾秩序。此外,若接獲有關行人專用區的噪音投訴,警務署會派員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第400章)《條例》處理;在有需要時,環境保護署就《條例》的規定向警方提供專業意見及建議;運輸署負責就有關街道行人及行車的交通情況,制定相應的交通管理措施;民政事務處在有需要時統籌及協調相關部門合作處理地區問題,並負責反映地區居民及區議會的意見。各部門一直緊密合作,共同管理、規管和監察行人專用區。

  就謝偉俊議員的提問,經諮詢民政事務局/民政事務總署、食物及衞生局/食環署、環境保護署、保安局/香港警務處、發展局/地政總署,以及路政署和運輸署後,現回覆如下:

(一)過去三年,就問題所述的五條街道,有關街道上的販賣、表演和其他活動所造成的噪音滋擾、道路阻塞及環境衞生等問題,各相關部門接獲的投訴如下:

  灣仔民政事務處共接獲4宗涉及環境衞生及道路阻塞投訴,分別包括2宗有關記利佐治街道路阻塞、1宗東角道道路阻塞,以及1宗有關京士頓街環境衞生及道路阻塞的投訴。灣仔民政事務處已將投訴轉介予食環署、香港警務處及環境保護署跟進。

  食環署就環境衞生、無牌擺賣、食肆阻街,以及宣傳品阻街問題分別接獲784宗、293宗、15宗及404宗投訴。該署的執法行動包括:

(i)向亂拋垃圾及無牌販賣活動人士分別提出161宗及5宗檢控,並檢取74宗小販扔棄物品;
(ii)向推銷攤檔放置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的違例人士提出20宗檢控;
(iii)就食肆阻街或非法擴展營業範圍的違規問題共提出9宗檢控;以及
(iv)向違例展示商業宣傳品的人士發出31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以及檢取一共672個商業性易拉架等宣傳品。

  環境保護署接獲1宗關於百德新街,以及1宗關於東角道和2宗記利佐治街的投訴。警方在收到市民投訴後,已即時派員到場調查。若確定有關噪音造成滋擾,警方會對違法者採取執法行動。環境保護署亦會提供專業意見協助警方執法。

  警方並沒有就問題所述的五條街道所接獲的投訴備存分項數字。

  除了相關部門處理投訴及採取執法行動,灣仔民政事務處轄下的地區管理委員會一直關注銅鑼灣區內行人專用區的噪音滋擾、道路阻塞,以及環境衞生等問題,並已將有關議題列入會議議程作恒常跟進。

(二)及(四)任何團體如欲在政府土地上設置街站進行非牟利活動,可向地政總署申請,該署會按既定機制考慮和審批。一般而言,地政總署不會批准在政府土地設置街站進行商業活動的申請。地政總署沒有收到就有關地段業權人在相關街道進行牟利的商業活動的投訴。

  至於街頭表演,民政事務局表示在沒有引起噪音、環境衞生、街道堵塞或公共秩序等投訴時,政府和居民大多採取包容的態度。在不抵觸相關法例的情況下,表演的內容及藝術水平並不受到規管。香港現行法例亦有處理涉及街頭表演衍生的事宜,例如《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以及上文所述的《條例》。如街頭表演活動違反法律規定,相關執法部門會視乎個案的具體情況,向有關人士作出勸喻或根據有關法例採取適當行動。

(三)香港賽馬會亦於二○一八年簽署承諾書,向路政署承諾負責黃泥涌道近跑馬地馬場行人路路磚的更換、保養及維修安排。政府沒有計劃將黃泥涌道近跑馬地馬場行人路劃為行人專用區。政府亦沒有得悉其他地段業權人計劃承諾自資更換、保養及維修公共道路行人路設施。



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