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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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今日(六月二十二日)出席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後,與傳媒談話內容:

律政司司長:政府在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不足,引起社會的矛盾和紛爭,作為政府團隊一分子,我在此向大家真誠致歉。政府會繼續以謙卑的態度,聆聽大家的意見,亦會以謙卑的態度,繼續接受批評。我們希望把工作做得更好,能夠盡量回應社會的要求,多謝。

記者:之前行政長官用新聞稿回應,市民都覺得不夠誠意,為何你昨日仍會用網誌回應?第二,市民對示威者或會被檢控一事很不滿,會否加快處理檢控程序,盡快交代這件事,平息民憤?

律政司司長:因為工作上的安排,這是我第一個出席的公開場合,所以我希望今日親自向大家致歉。請問你提及第二個問題是甚麼?

記者:市民對示威者可能會被檢控一事很不滿,律政司方面會否加快處理檢控程序?

律政司司長:我在此趁機向大家說明一下,一個事件,無論有否被任何人定義為一場暴動,都不會影響律政司的檢控工作。律政司進行檢控時,一定會按照法律,看相關證據,以及跟隨《檢控守則》作出檢控與否的決定,所以我希望大家要理解這一件事情。第二,我們作出檢控決定時,會按照《檢控守則》的指引,獨立、不偏不倚、無畏無懼(來處理),單看證據。除非有充分被法庭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reasonable prospect of conviction),我們不會作出檢控決定,所以我們有相關方法進行工作。當我們收到文件時,一定會盡快處理。我亦相信,整個政府團隊都會盡快按照現行的機制,盡快處理最近的事情。

記者: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日再次發出聲明,想要完全撤回《逃犯條例》,以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其實你們會否打算進行這些程序?

律政司司長:政府已提及好幾次,我們已經停止在立法會大會的修訂工作,我們亦無既定的時間表,政府亦不會貿然重新做相關事情,所以我希望大家就實際的情況有所理解。至於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的建議,我希望大家想一想,我們其實現時在法律或機制上,可以有一個獨立機構處理相關的投訴,又或者處理相關有可能涉嫌犯罪的事情,所以我覺得大家應該先用現行的機制來處理事情。

記者:就612金鐘衝突時,警方所使用的武力,政府現階段是否不會考慮做一個獨立委員會?
 
律政司司長:我們現時有機制處理相關的投訴,所以我們應該先考慮用我們現有的投訴(機制)處理,包括監警會等,這些投訴是可以得到一個獨立的決定。
 
記者:想問有關域外法權,是否域外法權的方法完全不可行?現時是否已經沒有其他方法處理台灣殺人案?
 
律政司司長:你剛才提到的域外法權事宜,我想在此強調,擴大香港的域外法權是不能處理台灣這宗案件,這是第一點。至於其他,我們在政府現行的法律機制上,如果不能夠將地域的限制移除,其實在現行的法制上我們處理不到台灣這宗案件。



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3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