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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維修車房違規處理廢偈油罪成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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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大仙一間維修車房不當處理廢偈油,其經營者今日(六月二十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五項控罪共被判罰款10,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去年十一月在黃大仙環鳳街一帶突擊巡查,發現維修車房財記汽車服務為一輛的士更換偈油後,隨意將屬化學廢物的廢偈油放置於車房內,未有依法標識存放廢偈油的容器及妥善貯存化學廢物。此外,車房沒有展示有化學廢物貯存的警告牌,亦並未登記為化學廢物產生者。經現場蒐證及採集樣本化驗後,環保署按《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向經營該車房的Raytech Engineering Limited提出共五項檢控。

  環保署發言人解釋,汽車維修車房所產生的廢偈油屬化學廢物,含多種有毒化學物質,若不妥善處理,廢偈油會滲漏到附近水道或泥土,污染環境及危害公眾健康。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所有維修車房營運者及車輛維修業人士,須按《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向環保署登記為化學廢物產生者,妥善包裝、標識及存放維修車輛時產生的化學廢物,並聘用持牌的化學廢物收集商將廢物運往持牌的化學廢物處置設施處理。車主如需更換偈油,應光顧已向環保署登記的汽車維修車房或公司。

  任何人士從事非法處理、收集、存放、處置化學廢物的活動會被檢控。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有關化學廢物管制的詳細資料,可瀏覽環保署網頁: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1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