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長者接受專科門診服務
****************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碧雲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二○一五年,本港的長者(即65歲或以上人士)人口中,約75%患有慢性疾病。有病人團體指出,同時患有多種慢性疾病的長者病人需於不同日期前往各公立醫院的專科門診診所就診,大費周章,而他們亦未必有能力整理好由不同醫生處方的藥物,以便按時服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過去12個月,
(i)各長者病人就診的專科門診診所數目的中位數及最大值;
(ii)有多少名長者病人前往專科門診診所就診,並按他們就診的專科門診診所數目(即一至兩個、三至四個、五至六個,以及七個或以上)列出分項數字及相關百分比;
(iii)各長者病人為前往專科診所就診而到訪的公立醫院的數目的中位數及最大值;及
(iv)前往專科診所就診的長者病人數目按其到訪的公立醫院的數目(即一至兩間、三至四間、五至六間,以及七間或以上)劃分的數目及相關百分比;
 
(二)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每年(i)平均每名長者病人獲專科門診診所處方多少天藥物,以及(ii)獲處方五種或以上藥物的長者病人數目及其佔該等病人總數的百分比;
 
(三)鑑於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正推行的「覆配易」覆配藥物服務先導計劃下,病人獲處方的藥物被分成較少和容易處理的數量,而藥劑師會於病人覆配藥物前重新檢視和確定病人的最新情況,政府是否知悉現時先導計劃涵蓋的病人數目為何;及
 
(四)鑑於患有多種慢性疾病的長者病人需前往多個專科門診診所就診及服用多種藥物,但他們未必有足夠的護理支援及管理藥物能力,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考慮以個案形式向該等病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黃碧雲議員提問的各部分,我的回應如下:
 
(一)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醫院管理局(醫管局)65歲或以上專科門診病人的數目約為687 000人(臨時數字),當中大約八成在一至兩個專科接受診治。醫管局沒有備存每名長者病人就診的專科數目的中位數和最大值,以及每名長者病人為接受專科診治而前往的公立醫院的數目。
 
(二)在二○一六年至二○一八年期間,65歲或以上於醫管局專科門診獲處方藥物的病人每年平均處方藥物的日數分別約為94日、96日和98日,而處方五種或以上藥物的藥單分別約為87萬張、90萬張和94萬張,所佔百分比每年平均約為四成。
 
(三)醫管局於二○一七年十二月開始分階段在威爾斯親王醫院、屯門醫院和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推出「覆配易」覆配藥物服務先導計劃。目前計劃已涵蓋約二萬五千名60歲或以上獲處方較多藥物的內科專科門診病人。醫管局會適時檢討及優化先導計劃的涵蓋範圍和運作流程,並會逐步將計劃推展至其他醫院,令更多病人受惠。
 
(四)目前,多間公立醫院設有藥物輔導診所,由臨床藥劑師為個別有需要的病人及其照顧者提供藥物諮詢、輔導服務和相關藥物教育,以提升病人用藥的依從性。



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