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不會在六月十七日及十八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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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鑑於政府已撤回就於六月十二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辯論《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的預告,立法會主席根據《議事規則》第14(1)條決定,上述立法會會
議將不會在原訂的六月十七
日及十八日舉行。
完
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8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