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走私歐洲鰻鱺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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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因走私歐洲鰻鱺,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條例》)罪名成立,被判處監禁。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表示,一名二十四歲本地男子及一名六十歲奧地利籍男旅客從葡萄牙里斯本出發,經俄羅斯莫斯科於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抵達本港。海關人員在其寄艙行李箱內發現共約三十公斤活生歐洲鰻鱺魚苗。
漁護署人員跟進調查案件期間,採用實時聚合酶連鎖反應檢測法證實所有測試樣本為歐洲鰻鱺。漁護署隨即檢控兩名男子非法進口《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附錄II列明物種。該名六十歲男子於六月十一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院以十二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而扣減刑期後判被告即時監禁八個月。另外,該名二十四歲男子今日(六月十三日)亦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院以十二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及考慮其背景而扣減刑期後判被告即時監禁六個月。
歐洲鰻鱺屬《公約》附錄II列明物種,於香港受《條例》規管。《條例》的罰則已於去年五月一日修訂並較以往大幅度提升。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而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市民如欲查詢瀕危物種入口或舉報非法進口個案,可致電1823與漁護署聯絡,或瀏覽網頁www.cites.hk。
完
2019年6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