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社會保障金額人士本月獲發一次性額外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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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發言人今日(六月十二日)表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人,以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受惠人,將可於本星期五(六月十四日)領取一次性額外款項。

  社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安排是二零一九至二零年度《財政預算案》所公布的一系列利民紓困措施之一。社署已獲撥款38億4,000萬元實施這項安排,並將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合資格人士指定的銀行戶口,領款人無須另行提出申請。在五月十六日(即立法會通過《二零一九年撥款條例草案》當日)合資格領取上述社會保障金額的人士,將符合資格領取一次性額外款項。
 
  綜援受助人獲發放的一次性額外款項,相等於按其所屬綜援類別領取的一個月標準金額。至於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受惠人則會獲發放額外一個月津貼。有關金額如下:
 
  額外款項金額(元)
綜援計劃  
受助人類別 單身人士 家庭成員
長者(健全/不同程度殘疾) 3,585 – 6,095 3,375 – 5,590
成人(健全/不同程度殘疾) 2,525 – 6,095 1,810 – 5,590
兒童(健全/不同程度殘疾) 3,035 – 6,535 2,015 – 6,035
     
公共福利金計劃    
高齡津貼 1,385
普通長者生活津貼 2,675
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3,585
普通傷殘津貼 1,770
高額傷殘津貼 3,540

  這項一次性額外款項安排將惠及約132萬名合資格人士,包括33萬名綜援受助人、57萬名長者生活津貼、28萬名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及15萬名傷殘津貼受惠人。
 
  領款人如有查詢,可致電社署熱線電話2343 2255,或與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聯絡。



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