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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立法會會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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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根據《議事規則》第14(3)條,立法會主席指示原訂於今日(六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時舉行的立法會會議,將按主席指示改於一個較後時間舉行,並於稍後通知議員會議舉行的時間。
 
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0時5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