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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的辯論安排及相關的保安事宜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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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的辯論安排,以及相關的保安措施,今日(六月十一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

  各位,我今天說三項事情。第一項是有關修訂《逃犯條例》法案的審議安排。我亦與部分議員代表會面,徵詢他們的意見。當然我十分明白社會很關注這條具爭議的法案。一如以往,我是按照《基本法》、《議事規則》、過往先例及其他相關因素來安排這個辯論。

  保安局局長就法案作出恢復二讀辯論預告時,表明法案有時間緊迫性,需要盡快處理。作為主席,我有責任確保立法會有序、有效地處理立法會事務。根據終審法院的裁決,主席可以在適合的時間結束辯論。

  但另一方面,我亦要照顧到議員有足夠及合理的時間去辯論,去履行審議法案的憲制責任。我又考慮到這法案的審議情況是前所未有的,條例草案沒有經過法案委員會,及後保安事務委員會用了20小時討論有關法案。

  在考慮相關因素後,我預留了兩個會議共66小時,其中有五小時是質詢時間,所以大約有61小時去審議這項法案。這61小時如何計算,就是星期三、四是17.5小時;星期五開四小時,即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星期一上午九時至晚上八時;星期二上午九時至晚上八時;這是第一個星期。第二個星期就是星期三、四兩日,合共66小時。除了剛才所說每個星期有2.5小時的質詢時間。

  這法案條文較少,但大都互相關連,情況與去年審議的《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差不多,所以我會參照去年的審議安排,將所有條文(及修正案)合併辯論,讓議員在發言時有更大彈性。

  如果議員能好好地運用辯論時間,需要多些時間,我會彈性(處理)的。但如果議員提出很多程序或規程問題,或議會秩序混亂,而不能好好受控制,我亦會因應(情況)減少時間。

  第二是有關立法會綜合大樓實施特別安排。昨天行管會已授權秘書處就立法會所面對的保安風險與警方聯絡。

  根據警方的意見並經大部分行管會委員同意後,決定由即時起關閉大樓示威區,警方亦在圓鼓底及其他範圍候命和巡邏,以處理突發事件。

  第三項要說的事宜,大家都知道,在剛過去的星期日(星期一凌晨),立法會大樓受到很多激進示威人士衝擊,情況混亂。正如我昨日與大家所說,他們當中更帶有不少攻擊性武器。

  隨着修訂《逃犯條例》法案明天恢復二讀辯論,我預計立法會的保安威脅將更為嚴峻。就此有不少議員都向我反映他們的憂慮。因此,考慮到立法會近日所受到的衝擊,我剛才與行政當局商討後,決定將原訂於明日舉行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改期。
 
2019年6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5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