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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所濫收外籍家庭傭工佣金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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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職業介紹所持牌人因向九名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濫收佣金,於今日(六月十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合共八萬四千元。法庭同時命令該職業介紹所將超收的合共六萬零二百九十七元介紹費退回有關外傭。
 
  勞工處的職業介紹所事務科於二○一八年十月至二○一九年一月期間,接獲九名外傭投訴,指位於北角的菲印幫僱傭有限公司濫收佣金。投訴人願意協助調查。由於經調查後有足夠證據顯示有關職業介紹所濫收佣金,勞工處遂對有關職業介紹所持牌人提出撿控。
 
  根據法例,除訂明佣金外,職業介紹所不得向求職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勞或費用。訂明佣金的金額不得多於求職者覓得職位後所賺取的首月工資的百分之十。
  
  勞工處提醒職業介紹所要時刻遵守法律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否則可被檢控,其牌照亦可被吊銷。於二○一八年二月九日正式生效的《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亦已將濫收求職者佣金的最高刑罰增加至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公眾人士如欲投訴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或濫收佣金,請致電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與勞工處的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或親身前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辦理。
 
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5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