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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就衝擊立法會綜合大樓事件及有關《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的修正案裁決的發言(只有中‍文)(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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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就衝擊立法會綜合大樓事件及有‍關《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的修正案裁決,今日(六月十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
 
  各位,我今天有幾件事情跟大家說:
 
  首先,我作為立法會主席,我強烈譴責於今天凌晨衝擊立法會大樓的暴力行為。大家都見到,有一群示威人士用鐵馬等物件衝擊大樓,導‍致有警員和記者受傷,這是令我極度遺憾的。
 
  在示威者遺留在現場的物品,可以找到一些極具攻擊性的物品,包括有三尺長的自製長矛,這是尖銳的,亦有電鋸、鐵鎚及易燃物品。
 
  我們要求執法部門果斷執法,確保大樓安全,以及會議能夠順利進行。
 
  行管會已責成秘書處採取適當措施,確保立法會議員、議員職員、秘書處職員及其他大樓使用者可以安全進出立法會大樓,亦同時確保會議能夠順利進行。
 
  行管會在今早的會議上,決定授權秘書處與警方商討,評估安全風險,在有需要時請警方維持示威區的秩序,確保不同意見的人士可‍以在安全的情況表達意見。
 
  另一方面,剛才行管會亦決定發信,明文規定議員不可攜帶擾亂議會秩序或構成安全威脅的物品進入會議廳。
 
  我呼籲不同黨派議員,雖然意見不同,即使對法案有不同看法,都應該以和平理性的手法去表達,不應用肢體抗爭去表達意見。
 
  第二件事,是有關有秘書處保安人員指稱被政治審查。行管會在上次(會議)已責成秘書處,就有保安人員聲稱被秘書處要求表明政治立場的事件,向相關同事搜集資料,然後向行管會提交書面報告。
 
  秘書處同事已經搜集相關資料,亦都與多名相關職員會面,包括投訴人,以及她提及的保安人員、人力資源組的職員等多名人士。小‍組亦邀請所有會面人士提交書面陳述及相關資料。
 
  由於報告詳盡,行管會的成員需要更多時間閱讀有關文件,下次(會議)再進行討論。我呼籲各位同事注意個人資料問題,現階段不應向外界披露任何資料。
 
  第三件事,是關於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這項法案將在今個星‍期三的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我就有關議員提出的修正案作出了裁‍決。
 
  有二十二位議員提出共二百五十八項修正案,是歷來有最多議員就一項法‍案提出修正案。我批准了當中的一百五十三項,大約是六成修正案(獲批)。
 
  雖然立法會主席可以根據《議事規則》,有權選擇法案的修正案,但我考慮到「逃犯條例」審議的情況是前所未有的。這條草案在恢復二‍讀辯論前,沒有經過法案委員會,及後保安事務委員會用了二十小‍時討論有關法案。
 
  所以,雖然議員提出大量修正案,我都寬鬆處理,凡是不違反《議‍事規則》,我都批准(提出)。

  基於這個原則,獲批准的一百五十三項修正案,主要是修訂或增訂條例草案的細節,屬於條例草案的涵蓋範圍,例如為條例草案訂明生效或失效日期、特別移交安排的定義和適用範圍、條例草案的適用罪行、移交限制或條件等。
 
  而不獲批准的修正案主要因為超出條例草案涵蓋的範圍,或修‍正‍案的中英文不一致、不準確,或出現錯誤詞句。
 
  各項獲批或不獲批的修正案的詳細原因,可參閱我的書面裁決。
 
  另外,(關於)審議及辯論安排,我明早會約見不同黨派的議員進‍行商討,聽取他們的意見。
 
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35分
即日新聞  

圖片

圖示示威者遺留在立法會綜合大樓示威區及附近一帶的物品。
圖示示威者遺留在立法會綜合大樓示威區及附近一帶的物品。
圖示示威者遺留在立法會綜合大樓示威區及附近一帶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