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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就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的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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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梁君彥就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的決定,今日(六月六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
 
  大家好!今天的立法會(會議)在(下午)二時多結束後,有部分議員不肯離開會議廳。作為管理大樓的負責人,行管會剛才召開了緊‍急會議討‍論這件事。
 
  在會上,大家知悉行管會於二○一一年及二○一六年的會議上,討論大樓設施的使用事宜。當時大家都同意,立法會會議廳及五間會議室是供立法會及轄下委員會舉行會議之用。而會議廳和會議室的開放時間,是舉行會議前一小時,以供議員進入場地,直至(會議)結束後十五分鐘就會關閉。這個安排自搬進來(立法會綜合大樓)後一直沿用。
 
  在剛才的會議上,大家都授權秘書處,根據這些原則,管理會議廳和會議室,希望勸喻留守在會議廳的議員離開。若他們不肯離開,秘書處會在今天採取適當的行動,安全地執行行管會的決定。
 
  另外,因為(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將在下星期三的(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和三讀的安排,行管會亦討論了在條例(草案)通過前,採取以下的特別安排,以確保會議能夠順利進行:

  (一)第一,除了由秘書處安排的導賞團外,立法會只接待不超過三十名公眾人士旁聽;

  (二)第二,議員助理不可進入大樓一樓至三樓(範圍)。如果有文件需要交給議員,(助理)可以交到(文件)收發組,轉交給議員;

  (三)第三,議員的訪客可到有關的議員樓層和五樓,但(議員)訪客在午夜十二時至第二天早上六時,不可以留在大樓內;

  (四)行管會亦同意,在「綠地氈」安排一條通道給議員進出立法會會議廳。
 
  以上四項措施將會即時生效。
 
  行管會會按實際情況,看看有否需要增加特別措施,以確保會議順利進行。
 
2019年6月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1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