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二十一題:家居廢棄藥物的處置
******************
  以下是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田北辰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按現行法例,化學廢物須按相關規例儲存、收集、運送及處置。由於只有醫院、診所等醫療機構所產生的廢棄藥物和針藥被界定為化學廢物,家居廢棄藥物的棄置不受規管。據悉,市民現時一般會把剩藥掉入馬桶或與家居垃圾一同丟棄然後運往堆填區。據報,去年有一項研究的結果顯示,從三個堆填區抽取的滲漏污水樣本普遍含藥用抗生素,其水平超標五至53倍。有關研究員指出,滲漏污水經處理後仍含有抗生素殘留物,並會在排入大海後影響海洋生態及進入人類食物鏈,以致產生具抗藥性細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因應上述研究結果,檢討及收緊現時對處置家居廢棄藥物的規管;如會收緊規管,具體措施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參考外國經驗,研究推行家居廢棄藥物回收試行計劃(例如設置藥物回收箱);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就環境中有多少殘留藥物及其影響進行深入研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田北辰議員問題的各部分,環境局的回答如下:

  本港運作中的堆填區均設有多層合成墊層系統覆蓋整個底部,堆填廢物分解後產生的滲濾污水(即問題所指的有關研究之污水樣本來源)會被全面收集,經處理後按法定標準排入公共污水渠,再經由渠務署的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根據渠務署的研究資料,本港污水處理廠能有效去除污水中部分的藥物殘餘,包括抗生素,與海外相關研究結果相若。因此,大部分的污染物,包括可能含有的抗生素,經上述處理程序後,在排放污水中的含量已經大大減少。

  此外,世界衞生組織在二○一二年曾就環境中殘留藥物的課題發表研究報告,指出殘餘在環境裏的藥物水平普遍偏低,而存在於飲用水水源的份量對人體健康一般不會構成影響。另外亦有本地學者在二○一六年及二○一八年發表研究報告,指在本港河流水域驗出的抗生素濃度普遍屬於微量,且低於歐洲、北美、澳洲河流及中國珠江河水驗出的水平,相信經由本港河流排入大海的微量抗生素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甚低,對公眾健康亦不會構成影響。

  參考現時針對環境水體的科學研究結果,以及香港堆填區滲濾污水的處理及排放程序和標準,由於經醫生處方的抗生素一般需要完全服用,混入於家居廢物或生活污水含抗生素的剩餘藥物實際數量不多,所引致的環境污染或人類健康影響亦極為輕微,故此政府認為現時並沒有需要就家居廢棄藥物的處置進行規管或推行家居廢棄藥物回收試行計劃。儘管如此,環境局會與食物及衞生局繼續留意國際間有關抗生素這課題的各項研究和進展。環境局亦會按發展情況檢討有否需要就環境中的殘留藥物進行更深入的研究。
 
2019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