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車用石油氣零售價及加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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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易志明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答覆:

問題:

  政府早年用免地價方式批出用地,以設置12個專用車用石油氣加氣站(下稱專用氣站)。專用氣站的石油氣零售價(氣價)須按照指定的定價公式訂定上限。由於專用氣站的氣價較非專用氣站的為低,專用氣站經常大排長龍。目前絕大部分的士及約六成小巴使用石油氣作燃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有司機指出,非專用氣站的氣價較高,而且釐定方法欠缺透明度,政府會否以指定的定價公式訂定非專用氣站的氣價上限,以減低的士及小巴車費的上升壓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各專用氣站現有的設計、建造及營運合約將於二○二一年或二○二二年陸續屆滿,政府會否再次用免地價方式批租該等氣站的用地;如否,有何方案令氣價維持在低水平,以免的士及小巴收費大幅調高;及

(三)鑑於有大嶼山的士司機指出,大嶼山沒有專用氣站,因此他們需光顧氣價較高的非專用氣站,但大嶼山的士收費率卻是各類的士中最低,政府會否在大嶼山設置專用氣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有何措施紓緩他們的經濟負擔?

答覆:

主席:

  為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和保障市民健康,政府於一九九○年代後期開始計劃引入石油氣的士和公共小巴。由於當時沒有石油氣加氣網絡供車輛使用石油氣,為推行石油氣車輛計劃,政府必須盡快建立具有相當覆蓋面的石油氣加氣網絡。為達到這個目標,政府在市區12個地點籌建專用石油氣加氣站,並且以免地價的方式批出土地予營運商,惟專用氣站的石油氣售價須受政府與營運商簽訂的營運合約規管,以確保車用石油氣價格能在燃料價格中保持在具競爭力的水平。另一方面,政府鼓勵油公司於其現有或新建的加油站(即非專用石油氣加氣站)內加裝石油氣加氣設施,以逐步擴大石油氣車輛加氣網絡。就此,政府自二○○○年起實施一項政策,規定賣地計劃中的新油站在符合安全規定下,必須提供石油氣加氣設施。在二○一一年更進一步規定在符合安全要求下,新油站的石油氣加氣槍數量應不少於整個油站的汽油/柴油/石油氣槍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現時,全港有490支石油氣加氣槍(包括190支設於12個專用氣站及300支設於56個非專用氣站),分別有90支設於港島和400支設於九龍和新界,其中有20支設於大嶼山的非專用氣站內。

  就易志明議員的提問,我的具體回覆如下:

(一)專用氣站出售石油氣的上限價格,是按政府與營運商簽訂的營運合約中的既定公式釐訂,並由機電工程署監管。該定價公式參考國際石油氣價格及營運價格兩個元素。國際石油氣價格是指上一個月的國際石油氣價格,而營運價格則按上年度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於每年二月一日調整。專用氣站每月均按此機制釐訂石油氣的上限價格。有關國際石油氣價格及各專用氣站的石油氣上限價格資料,機電工程署除以新聞公告發布外,亦上載於該署網頁,方便市民和業界知悉。

  非專用氣站的營辦商透過公開招標獲得油站土地的經營權,油公司會按商業原則營運,自行釐訂在油站出售的車用燃料(包括石油氣)的零售價格。由於非專用氣站並非如專用氣站以免地價方式批出,因此我們難以要求非專用氣站使用專用氣站的石油氣價格調整機制。雖然如此,非專用氣站營運商在釐訂本身的石油氣價格時會考慮專用氣站的石油氣價格,以保持其競爭性。

(二)由專用及非專用氣站組成石油氣加氣網絡,是支持現時約18 000輛石油氣的士及約4 500輛石油氣小巴營運的必需基礎設施,極為重要。12個專用氣站的合約將分別於二○二一年二月至二○二二年十二月分批屆滿。政府會在合約屆滿前,檢討石油氣加氣網絡的運作及其需求,考慮專用氣站的未來安排。

(三)石油氣加氣網絡已覆蓋全港各區,政府未有計劃再增建專用氣站,但現階段仍會繼續透過油站招標時,在符合安全要求下加入條款要求設立石油氣加氣槍,進一步擴大加氣網絡的覆蓋面。

  大嶼山現時有四個氣站,均屬非專用氣站。三個設於東涌,一個位於赤鱲角,合共提供20支加氣槍,數量足以應付該區營運的75輛大嶼山石油氣的士和6輛石油氣專線小巴的加氣需求。這些氣站的營運商表示,由於大嶼山遠離石油氣氣庫,運送石油氣的成本較高,加上在該區加氣的石油氣車輛較少,故其營運成本與其他地區氣站有明顯分別,因此難以直接比較價格。然而,政府在處理的士及綠色專線小巴收費調整申請時,一向會全面考慮及評估營運成本及收入等各項相關因素,當中包括燃料成本。

  多謝主席。



2019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