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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華人慈善基金及緊急救援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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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鄺俊宇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受天然災害或意外影響並有經濟需要的人士可向華人慈善基金或緊急救援基金申請經濟援助。有受去年超強颱風山竹影響的災民向本人反映,所屬地區的民政事務處在風暴過後未有派員向他們宣傳,可向該兩項基金申請援助,而災民只是經口耳相傳得知。此外,雖然災民居所的損毀程度不同,但他們在華人慈善基金下獲批的援助金劃一為3,000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政府就該兩項基金在地區進行宣傳活動的地點及方式為何;該兩項基金的申請途徑、程序,以及申請人須提交的文件為何;
 
(二)就該兩項基金每個而言,政府分別接獲、批准及拒絕了多少宗受山竹影響災民的申請、審批申請平均所用時間,以及批出援助金的總額為何;部分申請被拒絕的原因為何;
 
(三)各區民政事務處以何考慮因素及準則,評定向華人慈善基金申請援助的申請人所面對的財政困難,以決定援助金額;當中是否包括申請人居所的損毀程度;如否,可否省卻家訪程序,以加快發放援助金;

(四)民政事務總署上次調整華人慈善基金的援助金額上限的日期及所用準則為何;政府會否檢討及提高該上限;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過去五年,政府就緊急救援基金(i)收到市民的捐款總額及(ii)批出的補助金總額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鄺俊宇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勞工及福利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華人慈善基金

  「華人慈善基金」旨在向遭逢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需要款項應急的香港居民發放援助金。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民政事務處(民政處)會在天災或意外事故後向受影響人士介紹有關「華人慈善基金」的申請資料,並會協助居民填寫及遞交申請表。此外,個別民政處亦會張貼告示,或與地區團體合作宣傳。受影響人士如欲向「華人慈善基金」申請援助,可透過各區民政處遞交申請表。民政處會就每宗申請進行審批,其間會按申請個案的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交相關資料,例如身份證明文件、入息證明等,以評定申請人所面對的財政困難及援助金額。

緊急救援基金

  《緊急救援基金條例》(香港法例第1103章)規定設立和管理一個名為「緊急救援基金」的信託基金,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法團作為基金受託人。基金旨在提供經濟援助給因火災、水災、暴風雨、山泥傾瀉、颱風及其他天然災害而需要緊急救援的人士,所發放的補助金屬援助而非賠償性質。批核申請和發放補助金的工作,主要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海事處、社會福利署(社署)和地政總署執行,民政事務總署則負責地區層面的全面統籌。基金的補助項目共分為五類:
  補助項目 執行部門
A 傷亡補助 社署
B 搬遷、家具、地盤平整、修葺和家庭設備嚴重損壞的補助

 
地政總署
 
如屬住家艇,則由海事處負責調查及查證,補助金仍由地政總署發放
C 修葺或更換船隻及漁具的補助

 
海事處負責工作船及住家艇
 
漁護署負責漁船及漁具
D 漁農業補助

1. 禽畜房舍及農場建築物損毀或嚴重損壞
 
2. 損失農作物或禽畜魚類的復業補助


地政總署


漁護署
 
E 特別補助 有關的執行部門
  
   過去三年,各執行部門在各區宣傳「緊急救援基金」的地點及方式,以及申請途徑、程序及所需文件載於附件一。
 
(二)兩項基金因應超強颱風山竹襲港而接獲、獲批及不獲批/撤回的申請個案數目、不獲批原因、及批出援助金總額載於附件二。

  各區民政處須就每宗「華人慈善基金」申請進行審批。由於每宗申請的情況和處境不同,完成審批的時間亦不盡相同。

  就「緊急救援基金」,各執行部門並沒有備存審批有關申請平均所需時間的數字。一般而言,審批「緊急救援基金」下各類補助項目申請的所需時間載於附件三,而各執行部門均在訂定時間內完成審批有關申請。

(三)民政處在處理每宗「華人慈善基金」申請時,會考慮申請人的情況及處境,例如申請人的財政狀況及是否已經獲得其他援助等,評定申請人所面對的財政困難和是否需要緊急援助,從而決定援助金額。由於每宗個案的情況不同,民政處會視乎個案的情況而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家訪。

(四)民政事務總署曾於二○○○年參考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將「華人慈善基金」的援助金額上限提高至8,000元。考慮到「華人慈善基金」的援助金額多年沒有調整,民政事務總署現正參考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檢討「華人慈善基金」的援助金額上限。

(五)過去五年,「緊急救援基金」並沒有收到市民捐款,而「緊急救援基金」期間發放的補助金總額載於附件四。
 
2019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