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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防治蟲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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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防治蟲鼠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八年至今,每年有關政府部門在每個區議會分區內進行防治鼠患工作的以下詳情:(i)在建築物內放置有毒鼠餌的次數、(ii)使用捕鼠器的次數、(iii)收集到的死鼠及捕獲的活鼠數目、(iv)堵塞鼠洞的數目、(v)進行鼠患調查的次數、(vi)接獲關於鼠患的投訴數目,以及(vii)錄得的鼠患參考指數;及
 
(二)由二○○八至二○○九財政年度至今,每年有關政府部門分別進行(a)防治害蟲及(b)防治鼠患工作的以下詳情:(i)開支總額、(ii)負責有關工作的公務員人手編制和員工開支,以及(iii)外判服務合約的總值和負責有關工作的外判員工總數?
 
答覆:
 
主席: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自二○○八年起進行的防治蟲鼠和防治鼠患工作的有關資料載於附件一和附件二。
 
  除了食環署以外,多個政府部門亦有在他們負責的處所範圍進行有關工作,我們並沒有備存整全的資料。
 
2019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