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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董事因欠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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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支付一名僱員工資,被勞工處檢控。有關公司及其董事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該公司被判罰款十萬元,而其董事被判處監禁十星期,緩刑18個月。此外,法院亦命令該公司及其董事須向有關僱員支付尚欠的款項約一百一十六萬。

  上述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支付工資予一名僱員,涉及款額約一百一十六萬元。該公司欠付工資的罪行,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縱容或歸因於他的疏忽下犯有的,故該董事亦被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判刑向所有僱主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