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應對氣候變化及保護生物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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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朱凱廸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答覆:

問題:

  名為「反抗滅絕」(Extinction Rebellion)的社會政治運動於上月在倫敦發起大型示威活動,向英國政府提出下述三項訴求:(一)政府必須說出氣候和更廣泛的生態緊急情況的真相、扭轉不一致的政策,並與傳媒合作跟市民溝通;(二)政府必須制定具法律約束力的政策措施,在二○二五年或之前將碳排放量降至零,並降低消費水平;及(三)建立全國性公民大會以監督改變,作為符合目標的民主體制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聯合國轄下一個組織於本月初公布一份全球環境評估報告指出,人類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令百萬物種瀕臨滅絕,因此全球各地需作出各方面的「變革性改變」才可逆轉此情況。有環保人士指出,若香港政府不就現時應對氣候變化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政策作出變革性改變,將難以滿足上述三項訴求,以及難以符合聯合國的《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向市民承諾全力滿足反抗滅絕運動的三項訴求;如會,就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會作出哪些變革性改變;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英國國會及數十個城鎮的議會已宣布氣候緊急狀態,香港政府會否作出這項宣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研究香港需就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政策作出甚麼變革性改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三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及(二)應對氣候變化刻不容緩,而《巴黎協定》認同各締約方應按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原則、考慮各自的情況採取合適措施,共同面對此項迫切挑戰。香港在二○一六年《巴黎協定》生效時已經積極回應,成立了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氣候變化督導委員會,督導和統籌全政府各決策局和部門的氣候行動;二○一七年又公布了《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30+》,定出在二○三○年把香港的碳強度從二○○五年水平降低百分之六十五至七十的目標,並詳細闡述相關措施。這些行動皆是配合《巴黎協定》,目的是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低於攝氏兩度之內。政府亦會按《巴黎協定》要求,每五年檢討氣候行動。

  由於本港約三分之二的碳排放源自發電,改善燃料組合是首要考慮。為此,兩間電力公司(兩電)會於未來十年使用更多天然氣發電,以取代逐步退役的燃煤發電機組。同時,政府繼續帶頭發展可再生能源,例如撥款20億元在政府處所推行相關項目,並在合適的水塘及堆填區位置裝設較大規模的太陽能發電系統。在政府以外,我們引入上網電價,又推出各項支援措施,包括適度放寬「村屋」天台上的裝置限制、推行「採電學社」協助合資格學校和非政府福利機構加設太陽能光伏板等。相對過去只有約數十個私營的可再生能源設備接駁至電網,兩電在近一年內已收到約三千個上網電價申請。

  此外,政府二○一五年公布的《香港都市節能藍圖2015~2025+》定下了二○二五年的能源強度比二○○五年減少百分之四十的目標。至今,本港能源強度已減少超過百分之二十八,在亞太經合組織即APEC內名列前茅。我們也通過一系列措施,包括(一)帶頭節約能源和發展綠色建築;(二)提升法定標準;(三)提供稅務優惠;(四)興建區域供冷系統;(五)推廣重新校驗;(六)擴大「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以及(七)善用創新科技等,致力提升社會整體能源效益。預計各項節能措施實施後,每年可減少碳排放約170萬公噸。以二○一六年的碳排放水平計,相當於減少約百分之四的碳排放量。

  在我們和兩電簽訂,於二○一八年後生效的《管制計劃協議》(《協議》)之中,節能也是重點。兩電在《協議》下推出了不同計劃,協助社區參與節能;在未來將以智能電錶為全港客戶提供用電資訊以助節能,並實施減少高峰用電計劃。

  我們亦正分階段發展有機資源回收中心,將廚餘轉化為生物氣。回收中心第一期在二○一八年投入運作,第二及第三期亦正在籌劃中。另外,首個由環保署與渠務署合作推展的「廚餘、污泥共厭氧消化」試驗計劃剛在大埔污水處理廠開展。在妥善回收廚餘和轉廢為能的同時,減少碳排放。

  香港約兩成碳排放源自運輸。當完成沙田至中環線項目後,鐵路服務範圍將覆蓋超過七成本地人口。政府會繼續推動「香港好.易行」、鼓勵市民「安步當車」,以及締造「單車友善」環境。

  隨着多項措施相繼落實,我們正朝着二○三○年的減碳目標穩步邁進,人均碳排放量將從二○一六年約5.7公噸減至二○二○年少於4.5公噸和二○三○年介乎3.3至3.8公噸。根據《巴黎協定》,香港特區應在二○二○年或之前制訂邁向二○五○年的長遠減碳策略。為此,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應政府邀請,將在下個月展開公眾參與。在過程中,委員會將一如既往,採取由下而上的模式,提供平台與民共議,以集思廣益和建立社會共識。我們鼓勵各界善用這個機會表達意見。

(三)有見生物多樣性在全球面對種種挑戰,特區政府於二○一六年底推出香港首份城市級《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計劃》)。《計劃》的四個主要範疇包括加強保育措施、推動生物多樣性議題主流化、增進知識及推動社會參與,涵蓋共67項具體行動,當中多項與減緩及適應氣候變化相關。

  目前,《計劃》四個主要範疇下的工作均取得進展,相關決策局及部門正按時間表逐步落實各項行動。

  多謝主席。



2019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