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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間裝修工程承辦商違規於晚上及假日進行裝修工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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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間裝修工程承辦商於晚間及假日違規使用機動設備進行裝修工程,分別於五月二十日及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13,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去年十二月跟進熱心市民提供的影片,確認中環擺花街一幢住宅大廈地舖的裝修工程承辦商「永強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在假日使用電動手砲進行拆卸工序,發出噪音影響鄰近居民。此外,署方在去年十一月於灣仔區進行突擊巡查時,亦發現利園商場二期的店舖裝修工程承辦商「怡築設計有限公司」,在晚上約十時半使用電動磨機進行打磨工序,發出噪音。兩間裝修工程公司事前均沒有獲發建築噪音許可證。環保署在完成調查及蒐證後,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上述兩間裝修工程承辦商。

  環保署發言人解釋,《噪音管制條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承辦商應盡量安排裝修工程在日間及非假日時段進行,減少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如有工序需在限制時間內(即平日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公眾假日的任何時段)進行,必須事先向環保署申領許可,經評估符合法定要求及獲發許可證後方可進行。獲批許可證的工程亦須嚴格遵守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相關要求,在施工時只可使用訂明的機動設備,並採取各可行的噪音緩解措施,包括在工地加設圍板、隔音屏障等,否則即屬違法。任何人違反《噪音管制條例》,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可被罰款二十萬元。
 
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