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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商場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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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何啟明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收到投訴,指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早前拒絶與在其轄下商場經營中醫美容業務長達三年的商戶續約,理由是中醫美容不屬該店鋪指定經營行業(即「美容服務及化妝品」)的業務範疇。關於房委會管理轄下商場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房委會按甚麼準則訂定(i)轄下商場的資產優化計劃及(ii)租戶行業組合;房委會透過甚麼程序判斷有關商戶經營的是美容服務及化妝品業務還是中醫診所;
 
(二)房委會有否定期就轄下商場租戶的行業組合進行檢討,以期租戶的行業組合與時並進,並吸引新興行業的商戶進駐;如有,上次檢討的年份及內容為何;
 
(三)現時有否機制讓不獲續約的商戶提出陳述或上訴;如有,程序為何,以及過去三年有多少宗上訴個案;及
 
(四)鑑於有市民指出,房委會管理轄下商場的手法陳舊和不懂變通,以致租戶的行業種類不多及與居民的需求脫節,房委會有何改善措施?
 
答覆:
 
主席:
 
  就何啟明議員的提問,現綜合回覆如下。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在擬定轄下商場的商鋪行業種類時,會以照顧居民的日常基本需要為首要原則,加上考慮屋邨及商場的規模、技術可行性以及屋邨周邊的環境狀況。例如,房委會會考慮鄰近商場及零售設施的供應等因素,再配合市場趨勢,務求提供均衡和多元化的商品及服務選擇給居民。一般而言,房委會會根據商鋪的面積及設備,先安排餐飲行業,以及其他提供居民日常所需的行業,如超級市場、便利店、家庭用品店、餅店、醫務診所等。若商場規模較大,則會考慮引入如藥房、理髮店、洗衣店等其他不同類型的商鋪。
 
  房委會一直為轄下商場的零售設施進行各項改善措施,包括重訂行業組合、更改用途、採取積極及靈活的市場推廣及租賃策略等。自二○一一年起,房委會每年制訂五年向前推展計劃,因應不同因素及情況的變化,包括商業設施的位置、周邊環境、租賃情況、屋邨人口等,選定適當項目作詳細研究,為房委會轄下的零售和停車場設施進行資產優化工作。至今,房委會已在計劃下完成多項工作,包括翻新商場、重訂行業組合、增加商鋪、更改用途等,透過資產優化工作,改善及提升設施的商業潛力。
 
  房委會亦順應市場趨勢,採取靈活的市場推廣及租賃策略,並積極發掘新渠道,為屋邨居民和社區提供更多購物選擇和多元化服務。例如,房委會在一些屋邨增設了流動銀行、流動中醫和物理治療服務,以及為網上購物派遞服務而增設包裹儲物櫃等。
 
  房委會會按規劃的行業透過招標安排出租商鋪,並與中標的商戶簽訂租約。租約條款訂明租戶必須經營所規劃的指定行業。現時,房委會轄下零售設施的行業類別包括「美容服務及化妝品」和「中醫診所」。前者為提供美容及售賣化妝品的服務,後者則由註冊中醫提供診症及治療服務,兩種行業截然不同。
 
  一般而言,房委會與中標商戶簽訂租約時,會安排職員與商戶會面,重申有關商業單位在招標時訂定的行業,確保商戶明白租約准許經營的行業。房委會會透過日常巡查,監察租戶有否違反租約規定的情況。如發現租戶有違規情況,例如在商鋪內從事非租約上指定的行業,房委會會促請該租戶糾正有關違規事項。如違規情況持續,房委會會考慮終止有關租約,或於租約屆滿時,不再與有關租戶續訂租約。
 
  房委會與商戶簽定的租約,並沒有保證租戶於租賃期滿後可選擇續約的條款。至於在租約期內被終止租約,《房屋條例》第20(1)條規定,租戶有權在遷出通知書發出日期後起計15天內書面向房委會的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述。上訴委員會(房屋)會就有關上訴安排聆訊並作出裁決。
 
  根據紀錄,在過往三年內因違反租約條款而被終止租約的個案共有八宗,其中兩宗曾提出上訴。因違反租約條款不獲續約的個案則有四宗。
 
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