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司法人員任命: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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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委員會)就任命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潘兆初法官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推薦,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八十八條作出任命。

  林鄭月娥表示:「我很高興接納推薦委員會就任命潘兆初法官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推薦。潘兆初法官是一位具高度才能的法官,為官持正不阿,在司法機構及法律界均深得敬重。潘兆初法官處理民事和刑事上訴的經驗均甚為豐富,亦具備豐富的行政經驗。我深信,如獲委任,潘兆初法官在履行高等法院領導的職責時,必定會表現傑出。」

  《基本法》第九十條規定,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將會就有關的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潘兆初法官的簡歷見附件。



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