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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預設醫療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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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蔣麗芸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徐德義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預設醫療指示(預設指示)是一個人在自己精神上有能力作出決定的時候作出的陳述(通常是書面),當中指明自己一旦無能力作決定時所希望接受的健康護理形式。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於二○○六年發表報告書,就預設指示提出若干建議,包括作出預設指示的人可指明,假如他處於下列三類任何一類的情況便不同意接受任何維持生命治療:(i)病情到了末期、或(ii)陷於不可逆轉的昏迷、或(iii)處於持續植物人狀況。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於二○一○年七月制訂了預設指示的指引及表格範本,供病人參考。此外,二○一八年《施政報告》提及,政府會於二○一九年就預設指示及相關晚期照顧服務的安排諮詢公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自二○一○年七月至今,每年(i)公立醫院醫護人員接獲有效預設指示表格的數目和他們執行表格所載預設指示的個案數目為何,以及(ii)有多少名公立醫院病人向醫護人員出示並非按該表格範本作出的預設指示(例如在私家醫生見證下簽署的預設指示);
 
(二)是否知悉,醫管局有沒有設立預設指示登記制度;如沒有,原因為何;
 
(三)政府何時會展開預設指示及相關晚期照顧服務的公眾諮詢,以及諮詢工作的時間表為何;
 
(四)政府會否參考台灣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把下列兩類病人所處情況列為預設指示會生效的情況:(i)極重度失智,以及(ii)其他經公告的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及
 
(五)過去十年,每年政府投放在研究及推廣預設指示及生死教育的資源及其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根據普通法,當病人有能力作決定的時候,病人可透過訂立預設醫療指示,指明假如他處於病情到了末期或陷於不可逆轉的昏迷或處於持續植物人狀況等嚴重不可逆轉情況時,除了接受基本護理和紓緩治療外,他可不同意接受任何維持生命治療或其他由他指明的治療,讓醫護人員在特定情況下不提供或撤去僅能延長死亡過程的無效用治療。
 
  預設醫療指示的概念,是建基於病人自主原則,可免卻醫護人員、家屬或兩者同時代他作出困難的醫療決定,特別是就停止或撤去維持生命程序的決定。就此,香港醫務委員會訂立的《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已就末期病人的護理訂定指引。當病人危殆時,醫生的責任是小心照顧病人,盡可能令病人在少受痛苦的情況下有尊嚴地去世。當醫生確定給末期病人進行治療已屬無效之後,再考慮到病人的根本利益、病人及病人家屬的意願,停止或撤去維持生命的程序,在法律上屬於可接受或適當的做法。
 
  就蔣麗芸議員的提問的各部分,我回應如下:
 
(一)及(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於二○一○年七月制訂了預設醫療指示的指引及表格範本。其後於二○一二年八月在「臨床醫療管理系統」開始標示由醫管局醫生見證的預設醫療指示作出提醒,以利臨床溝通。現時,當病人於醫管局簽署包括不作心肺復甦術的預設醫療指示後,醫生可以在「臨床醫療管理系統」作出提醒標示,讓其他醫護人員知道病人已簽署預設醫療指示。自二○一二年八月迄今,每年醫管局病人簽署預設醫療指示之數字如下:
   
年份 月份   已簽署預設醫療指示之數字 
2012 8月21日至12月31日 150
2013 1月1日至12月31日 325
2014 1月1日至12月31日 491
2015 1月1日至12月31日 706
2016 1月1日至12月31日 937
2017 1月1日至12月31日 1 395
2018 1月1日至12月31日 1 557
總共已簽署預設醫療指示之數字 5 561

  醫管局並沒有備存有關接獲有效預設醫療指示表格及按指示內容執行的統計數據。此外,醫管局亦沒有備存有關公立醫院病人向醫護人員出示並非按醫管局表格範本作出的預設醫療指示(例如在私家醫生見證下簽署的預設醫療指示)的統計數據。
 
(三)為讓晚期病人就他們自身的治療及護理安排有更多選擇,政府會於二○一九年下半年就預設醫療指示及相關晚期照顧服務的事宜諮詢公眾。
 
(四)醫管局現時的預設醫療指示包括(a)病情到了末期;(b)處於持續植物人狀況或陷於不可逆轉的昏迷;或(c)其他晚期不可逆轉的生存受限疾病。(c)的例子包括不可逆轉主要腦功能喪失及機能狀況極差的病人、晚期腎衰竭病人、晚期運動神經元疾病或晚期慢性阻塞性肺病病人等。故此,極重度失智的病人亦包括在(c)之內。
 
  至於「其他經公告的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如果有關的情況屬「晚期不可逆轉的生存受限疾病」,便亦已包涵在上述(c)項之內。
 
  政府和醫管局會繼續留意國際的趨勢,考慮病人需要及保持與持份者溝通,以開放態度檢視預設醫療指示的應用目的;而計劃今年下半年就預設醫療指示及相關晚期照顧服務的公眾諮詢,將會牽涉相關課題。
 
(五)就生死教育方面,教育局重視加深學生對生命不同階段和歷程的了解,培養珍惜和尊重生命的正面價值觀。教育局持續為學校提供課程支援,包括:選取合適的「生活事件」作為題材,製作教案和工作紙,例如:「清明掃墓顯孝思」和「我懂得反省生命的意義」,鼓勵教師與學生進行討論和分享,加深學生對相關議題的了解;並持續舉辦教師專業發展課程和發展教師學習社群,提高教師對推動相關教育的知識和技能。由於課程發展、開發學與教資源、舉辦專業發展課程的相關開支及人手,已納入教育局的經常開支內,因此未能提供分項預算數字。
 
  衞生署長者健康服務亦透過跨專業團隊(包括護士及專職醫療人員),於安老院舍、長者社區中心及長者健康中心舉辦講座,向長者及其照顧者提供有關老年化、生死教育及面對哀傷等健康教育。由二○○九年至二○一八年,共舉辦了1 680場相關的健康講座。有關活動的開支包括在長者健康服務整體財政預算中,因此未能提供分項數字。
 
  如上述提及,醫管局已於二○一○年七月制訂了預設醫療指示的指引及表格範本。有關資料已上載到互聯網供市民參考。惟醫管局並沒有備存投放在研究及推廣預設醫療指示的資源的相關資料。
 
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