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和答問內容(附短片)
****************************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和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早晨。昨日,保安局局長按《議事規則》第54(5)條去信徵詢立法會內會主席,以期特區政府可以在今年六月十二日在立法會大會就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修訂工作,展開恢復二讀辯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已經向大家交代了詳細理由。我今早想在此重申,這個決定是一個非常艱難的決定,尤其是我自上任以來都強調希望能夠促成更好的行政立法互動關係,亦在過去接近兩年身體力行,即是多出席立法會,很具體地回應立法會議員在質詢大會、答問大會提出的每一個事項。但我們今日看到就這條條例的修訂,在立法會經過這一段時間發生的事情,恐怕不單只特區政府,立法會內的建制派議員,以至是關心立法會事項的朋友、社會大眾,都覺得現時是一個困局,必須找方法打破這個困局,所以特區政府採取這個行動。我在此亦強調,我們自從在四月三日把這條條例草案在立法會首讀和二讀,沒停止過解說及與有關團體磋商,釋除他們的疑慮、聆聽他們的意見。這一類工作不但會繼續進行,還會加密進行,所以政務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和保安局及律政司的同事,在未來這一段日子都安排了很多繼續去解說以釋除公眾疑慮的工作。
 
記者:林太,在台灣那邊,陸委會其實已經多次說過不會接受在今次修例下的移交。昨日,李家超局長亦說了要做一個法律基礎,沒有回應到做到法律基礎之後,台灣不接收怎麼辦。林太,你在三月底的「三合一」記者會上,其實都有提到不能保證可以成功移交。直到今日,台灣那邊不停說在這個基礎下是不會接收陳同佳的。為何政府來到這一刻,都還要說是有這個迫切性,第一個目的就是要處理台灣案呢?
 
行政長官:我在此再次重申,今次啟動這工作是有兩個目標──一個是讓我們有法律基礎處理台灣這宗謀殺案,這個需要處理的訴求,不只是特區政府裏主事的官員有這個訴求,社會上是很強烈有這個訴求,受害人的家屬更加有這個強烈的訴求;即使台灣當局,我聽過他們的言論,亦提到希望能夠彰顯公義,是應該有一個共同的目標,這是其一。第二個目標是處理現時在刑事司法互助和逃犯移交方面一個制度的漏洞,或是一個法律的空白,由於地理的限制和個案移交出現了實際上不可行這個現象。考慮到兩個目標,我們必須要繼續堅定去推行這工作。就你剛才的問題,正如李家超局長說,我們要先有了這個法律基礎、有了這個框架,才能夠透過雙方共同的意願、共同的目標,而且是有一個共識,透過協議形式來進行個案移交。如果未有這些法律框架放在可能申請移交方的面前,相信不是一個最穩妥的方法,所以我們先要做好這條例的修訂,有了法律基礎,我們再用最大的誠意去磋商、去游說,而基於大家有共同目標,都是要伸張正義,我們都是抱着這個決心來做這件事。
 
記者:林太,想問現時有沒有可能分開處理台灣殺人案和堵塞法律漏洞的問題?第二,亦想問「直上大會」這個安排,會否擔心會引起議會更激烈的抗爭和社會更嚴重的撕裂?以及最後都想問,有議員說覺得現時政府似乎是管治低落,要靠中聯辦「出手」令建制派歸邊或歸隊,其實這個指控又是否合理?
 
行政長官:第一,就着台灣當局的回應,我已經答了,亦答了很多次──我們必須要建立穩妥的法律基礎,然後本着在法律基礎下各方面的條款,希望與台灣當局達成一致的協議進行這個個案的移交。
 
  第二,我剛才在開場白已說過,今次採取這個恢復二讀辯論或者稱為「直上大會」的決定,是一個很艱難的決定,因為特區政府尊重立法會審議法案的功能。我們經過這麼多年與立法會的交往,當然知道政府提出的草案經過法案委員會可以互動、可以辯論,往往都會得出一個比較好的效果,政府亦很願意在聆聽後如果有需要便由政府提出委員會階段修訂,或者稱為Committee stage amendments。今次我們要認清楚,究竟是甚麼令這個本來特區政府很尊重亦很認同的機制無辦法展開。如果大家記得一些日子的話,我們由二月十五日先去保安事務委員會徵詢,亦在社會討論;到四月三日,保安局局長提出法案的首讀和二讀,二讀按慣常情況中止,交給內會;內會按着慣常程序成立一個法案委員會;法案委員會本來亦應按着程序由一位資深的立法會議員只是主持那一次會議,選出法案委員會主席,從而進入審議,但這些事情全部沒有發生。直至立法會內會看到形勢不妙,在五月四日立法會內會給了一個指引,轉交給石禮謙議員主持希望選出法案委員會主席的會議。開了兩次會議後,大家都看到那些衝突、混亂,甚至是令人很心痛的場面出現。現在計算下來,由我們提出議案的首讀、二讀,到現在已經接近六個星期,寶貴的審議時間已經喪失,但最嚴峻的是看不到前路,看不到有甚麼可以打破這個僵局──除了迫我收回這條條例,但這是不切實際,而且亦不符合行政、立法機關相互的憲制功能。我們從來都是扮演行政機關的功能,就是我們看到社會有需要、政策上有需要,便提出一些法案或一些撥款建議交給立法會,由它聆聽了市民意見、看了政策目標後作出審議;但現在是立法會令這個條例的審議工作不能夠展開,所以要打破這個僵局,又返回行政當局。行政當局便採取了這個符合《議事規則》的做法,徵詢內會主席,以期在六月十二日我們能夠在大會議決這個條例草案。這工作會否影響往後的立法、行政關係,我當然希望不會,至少對於行政當局來說,我們不會因為這次爭拗影響了我們和立法會各黨派議員的互動關係。我本人亦不會因為這次或者過去幾次到立法會質詢大會或答問大會受到很沒禮貌的對待,甚至是污衊、侮辱,影響我繼續出席立法會大會的承諾。我希望各黨派議員,特別是非建制派議員,為了社會能夠打破這個僵局,返回立法會大會進行審議。
   
  至於有關中央駐港機構近日的言論,大家可以留意我剛才說的時序,由今年二月十五日,我們在社會上討論要修訂這兩條條例,達致剛才所說的兩個目標,全部是由特區政府主動做、主導做、督導去做;但到後期,這件事衍生了一些變化,就是有人所說有外國政府、外部勢力加入,甚至藉此去破壞、影響中央和特區的關係,甚至肆意抨擊內地的司法、人權制度,這就不只是這條條例、特區政府內部事務,是提升到「一國兩制」甚至是涉及《基本法》的憲制層面。在這情況之下,中央駐港機構,甚至在北京的港澳辦,要作出一些言論,我覺得是理所當然。至於你所說「叫議員歸隊」,我想這個是你們普遍的說法,我們是未放鬆過去爭取議員和社會的支持,即使到今日,儘管已經有一個日子──六月十二日,希望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特區政府主事的官員仍然會繼續努力爭取各界支持,爭取立法會每一位議員的支持。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3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