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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監管局檢控一手住宅發展項目賣方涉嫌違反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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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銷監局)今日(五月十七日)表示,有一手住宅發展項目的賣方以招標形式發售一手住宅發展項目時,成交資料透明度不足,涉嫌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條例》)。銷監局已向有關賣方提出檢控。

  銷監局早前發現有個別以招標形式發售的一手住宅發展項目的銷售手法和成交資料透明度不足,可能違反《條例》,故主動調查有關個案。經調查搜證並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後,決定向有關發展項目的賣方提出檢控。

  有關發展項目位於白石角,賣方在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銷售有關發展項目的一手住宅物業後,沒有在成交紀錄冊列出支付條款的完整資料,涉嫌違反《條例》第59(1)(g)及第59(6)條。

  案件七月九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進行聆訊。

  根據《條例》,賣方若沒有在發展項目的成交紀錄冊列出住宅物業的支付條款,包括售價的任何折扣,及就該項購買而連帶提供的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00元。

  除了上述檢控工作,銷監局亦於四月十二日發出一份「給業界的提醒」,要求賣方如果在銷售一手住宅物業時提供折扣、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給買家,賣方應列出與買方就購買指明住宅物業所協定的支付條款的細節,從而使準買家了解巿場狀況,在購買一手住宅物業時能獲得準確的資訊,作出明智決定。此外,載列在成交紀錄冊內的資料應完整齊全,以免準買家須參考其他文件或資料,才找到相關支付條款的細節。

  另外,銷監局今日起在電台播出政府宣傳聲帶,提醒準買家如果要入標購買一手住宅物業,在出價前要參考發展項目的成交紀錄冊,掌握同類單位的成交價、回贈和優惠;要留意有關回贈或會影響按揭成數及金額;並在考慮清楚後才入標,因為中標後決定放棄購買單位,會被沒收訂金。

  銷監局發言人表示:「銷監局一向以三管齊下的方式執行《條例》,即加強檢視、巡查及搜集檢控所須證據;持續改善業界對《條例》的遵從情況;以及加深公眾對《條例》的認知。政府會嚴肅處理所有銷售手法和成交資料透明度不足的個案,並會繼續密切留意以招標形式出售的一手住宅物業的銷售情況,令以招標發售的透明度與以價單形式公開發售的一手住宅物業看齊。」
 
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