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收地推行觀塘巿區重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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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五月十七日)宣布收回位於觀塘康寧道/裕民坊/觀塘道的土地(相關土地),以推行第二期觀塘市中心-主地盤發展計劃。

  觀塘市中心-主地盤發展計劃為市區重建項目,總面積約48 860平方米,分為第二、第三、第四及第五共四個發展區。第二及第三發展區屬現正施工重建的第一期觀塘市中心-主地盤發展計劃。第四及第五發展區屬第二期發展計劃,將包括一幢商業/辦公室暨酒店大樓、一幢兼備商業/機構及政府辦公室、社會福利設施和多功能活動中心的大樓、地庫停車場、上落客貨設施,以及地面公眾休憩用地。推行該項目將有助改善區內整體居住環境。

  政府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相關土地內合共466項私人物業權益。收地公告張貼於相關土地當日起計三個月屆滿時,受影響的權益將會復歸政府所有。受影響的私人土地詳情已載於今日政府憲報刊登的公告

  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主除可獲得法定補償外,在適當情況下亦會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合資格的住宅租戶則可獲安置入住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提供的公營出租單位,或獲發特惠現金津貼。

  合資格的商用物業佔用人,包括業主及租戶,可以選擇領取特惠津貼,以取代因業務及相關損失而提出法定補償申索的權利。

  受影響的住宅和商用物業業主及租戶如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法定申索,而該等申索未能通過協議解決,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裁決。申索人因提出申索而合理招致的專業費用或會獲政府發還。



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