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石油氣小巴
************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譚文豪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目前由單一生產商製造的石油氣小型巴士(小巴)將於二○二一年停產,此後業界人士更換現有小巴時或需購買柴油小巴。有環保團體指出,柴油小巴排放空氣污染物(例如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水平較石油氣小巴為高,危害市民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符合最新廢氣排放標準的石油氣小巴和柴油小巴排放各類空氣污染物(包括(i)氮氧化物、(ii)可吸入懸浮粒子、(iii)微細懸浮粒子、(iv)碳氫化合物及(v)一氧化碳)的水平如何比較(提供該兩類車輛在實驗室及使用路邊遙測設備在路上偵測分別所得的數據);

(二)自二○一一年成立綠色運輸試驗基金(基金)至今,在基金資助下購置的小巴數目,以及每輛小巴的以下資料:(i)能源類別、(ii)型號、(iii)價格、(iv)資助金額、(v)行走路線、(vi)營辦商名稱、(vii)性能(包括完全充電後可行車時間、馬力及平均燃料效益),以及(viii)各類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水平;

(三)有否研究,第(二)項所述的小巴在性能及減少污染物排放方面,是否較柴油小巴及石油氣小巴優勝;若有研究而結果為是,政府會否提高基金的資助額,以鼓勵業界選購該等能源類別的小巴;及

(四)鑑於據報全港12個專用石油氣加氣站的地契將於二○二一至二○二二年屆滿,政府有否計劃在批出有關地契續期時加入條款,規定承租人須在站內增設電動小巴充電裝置?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二年推出計劃鼓勵柴油小型巴士(小巴)車主轉用較潔淨能源/燃料推動如石油氣和電動的小巴;計劃屬鼓勵性質,並已在二○○五年完結。政府並無強制規定小巴所用的能源/燃料類別,小巴車主可考慮其運作需要而決定使用石油氣、柴油、電力或汽油車種。在二○一八年年底,已登記的小巴近六成使用石油氣,其餘四成使用柴油,電動小巴則不足百分之一。

  現時,本港市場上的石油氣小巴來自同一品牌。其供應商在早前表示,廠方將於二○二○年年底停止生產石油氣小巴,該品牌屆時將會有歐盟六期柴油小巴供應,以滿足本港市場對小巴的需求。由於近年減排技術提升,歐盟六期柴油小巴排放的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懸浮粒子,會比現時歐盟五期的柴油小巴分別大幅減少達80%和50%,比現時在用的歐盟四期的柴油小巴則減少近90%和50%。

  就譚文豪議員的提問,我的具體回覆如下:

(一)獲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廢氣類型批核,符合歐盟五期(或同等標準)或歐盟六期排放標準的小巴(設計重量逾3.5公噸)的實驗室廢氣測試排放數值表列附表一。

  從附表一可見,歐盟六期柴油小巴的減排技術有顯著提升,其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懸浮粒子排放,會比現時歐盟五期的柴油小巴大幅減少,對比歐盟四期舊柴油小巴減幅則更大。附表一顯示,歐盟六期柴油小巴在氮氧化物排放方面與石油氣小巴的差距也大幅減少,而使用多年的石油氣小巴排放會隨年月有所增加。因此,現有的舊小巴將來轉用歐盟六期柴油小巴,其整體排放表現不會倒退。

  至於在路邊設置的遙測設備,現時的技術是用作監測排放過量廢氣的在用汽油及石油氣車輛,仍未能應用於柴油車輛。技術上,因為路況不同,一般車輛在路面行駛時的排放數據亦不適用於比較車輛在實驗室測試的污染物排放量(註)。

(二 及(三)現時市場上只有兩個電動小巴型號和一個混合動力小巴型號供應,它們均在綠色運輸試驗基金(基金)下進行試驗,詳情載於附表二。

  為免妨礙獲批申請人在招標時獲得具競爭力的標書,我們不會公布個別獲批項目的產品價格及資助金額。

電動小巴

  電動小巴沒有尾氣排放。根據現時試驗結果,現時本地市場的電動商用車包括電動小巴的普及性仍受制於其電池的高生產成本、電池有限的服務年期及偏長的充電時間等問題,加上香港的道路多斜坡及在夏季行駛時要提供較長時間的空調,上述不同因素都會減低電動車的電池續航力。雖然在基金下試驗的電動小巴的燃料開支較柴油小型巴士節省約70%,但它們經四小時充滿電後的續航力仍低於公共小巴一般所需的每日行車里數。因此,現時在試驗的電動小巴大都未能完全配合本地運輸業界在公共小巴續航力及充電時間方面的要求。

  就此,環保署已委聘顧問公司研究一套適合本港使用的電動公共小巴及其充電設施的技術標準和要求,協助推動供應商設計及製造適合本地使用的電動公共小巴及其充電設施。

混合動力小巴

  混合動力車無需依賴充電外置設備為其電池充電,其操作與一般傳統車輛相似。使用混合動力車輛的優點在於相對傳統車輛有較高的燃料效益,從而減低營運成本及空氣污染物排放。然而,它們的燃料效益亦受其行車路線影響,如路線有較多剎車及起動操作,便能更佳發揮其混合動力系統的功效;但如果路線主要是高速公路,其燃料效益的表現則未必較傳統車輛優勝。

  在基金下已完成試驗五輛同一型號的柴油/電力混合動力小巴(即EQ6700L5SHEVY),所有申請人均有使用傳統柴油小巴,結果顯示該混合動力小巴較傳統柴油小巴節省燃料不多於4%。其燃料效益較預期低可能是由於其電池的冷卻效能不佳所致。該混合動力小巴的生產商已推出新柴油/電力混合動力小巴型號(即GM6700GAREEV)取代上述舊型號,而新型號的混合動力小巴正在基金下進行試驗,而申請者中亦有使用石油氣小巴。環保署委託的獨立第三方技術顧問正分析該新型號小巴的試驗數據,待完成後會公布結果。

  至於混合動力小巴的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懸浮粒子排放方面,其實驗室廢氣測試排放數值與歐盟五期柴油小巴相若。

  此外,​《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已宣布將會檢討基金。政府正在進行有關檢討並爭取在二○一九年內完成,亦會在擬定相關建議後諮詢業界、持份者、環境諮詢委員會及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

(四)12個專用石油氣加氣站的設計、建造及營運合約將於二○二一年至二○二二年間陸續屆滿,政府會在該些合約屆滿前研究專用石油氣加氣站的未來安排,並會一併考慮如何在土地運用上配合新能源車輛的發展。

註:在實驗室測試,車輛引擎會在指定工况下運作數十分鐘量度污染物平均排放量,而路邊遙測則在車輛經過遙測儀器的數秒時間內測量車輛有沒有排放過量廢氣。因此,兩者所量度的數據不應直接比較。



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