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及保安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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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日有立法會議員提到希望可以和政府及建制派有一個三方會談,政府的取態是怎樣?如果是會去做的話,會由誰代表去做?以及有議員醞釀看看會否繞過法案委員會,將法案直接提交上大會審議,政府的取態又是怎樣?
 
政務司司長:首先在所謂的三方會議上,問題的癥結是立法會內部程序的爭拗,大家在內部程序方面議員間有不同的意見、有分歧。這個程序是立法會、立法機關裡的程序問題,行政機關是不適宜、亦不應該介入及干預立法機關內部程序的操作問題,一定要透過立法會內部去解決,所以這是第一點。第二點,你問我們會否繞過立法會的審議工作,直上大會,這是我們在這一兩天所聽到的坊間意見,一定要視乎內務委員會它如何處理這件事,因為是要有立法會內部程序要通過的。我了解今晚石禮謙議員會去信內務委員會,向內委會尋求指示及如何處理,一切要視乎內務委員會如何處理這件事,然後政府全盤再評估情況,所以這階段這個問題並不是我們要處理的問題。
 
記者:其實現時立法會的爭議有兩派議員,他們對於政治的爭議,政府不帶頭去做一些政治協商,反而將個「波」交給立法會是否適當?早前,其實可能大概兩三年前,政府都曾經與泛民或建制那邊坐下來討論關於商討一些調動議程的事,為甚麼這次政府不能帶頭做一個三方會談討論這事,放低爭議?
 
政務司司長:首先,你講的問題癥結是(立法會內部)程序問題,是嗎?這些程序問題一定要交由立法會處理,因為是內部程序問題,行政機關不能干預立法機關、立法會內部程序問題的操作,希望大家清楚,主理立法會方面的新聞界同事都很清楚,所以這是第一件事,這是很清晰的。第二,我們是否不願意溝通──絕對不是。我剛才說得很清楚,我們的「門」是打開的。我今日站在此是代表特區政府,希望能夠和大家多些溝通。任何政黨、議員也好,如果想與政府加強溝通,為修訂條例草案溝通的話,我是樂意見他們的。但大家要清楚,我們在說的目標是希望能夠開展審議,當然我們亦會在審議過程中溝通。保安局及律政司同事準備了很多資料可以與大家分析、解釋,所以沒有了這個審議平台其實是很可惜的,十分可惜。所以,我一再呼籲,真的希望能夠大家處理好程序問題,可以早些展開整個審議工作。
 
記者:司長,其實很多議員,他們都覺得已經相當清楚條文,尤其是民主派,他們要求你撤回,即是有沒有這個可能性,你們會否主動或者交出些修訂,而不是再拖?另外一事就是建制派,他們亦有提及,廖長江今天被問到為何,因為台灣陸委會已經說明,就算你們修了例,它都不會引渡陳同佳,那麼為何還有迫切性?他叫我們問政府。其實你們可否解釋一下,為何不能夠分開處理,尤其是當陳同佳案已經發展到這個情況?
 
政務司司長:首先,我要一再重申,我們整個修訂工作的目的,就是要處理兩個現實的問題:第一,是台灣案件的問題;第二,就是我們在法律制度裏有一個空隙,我們要完善機制,兩個目的要並駕齊驅處理,所以不能夠分割去看問題。大家要明白,政府的立場已經很清晰,局長已經解說了多次,我們真的希望能夠完善整個機制,同時可以處理好台灣的特別個案,這是一個很主要的目的。
 
記者:其實政府會否主動約見泛民去溝通?第二就是政府一直說要加強解說,那麼你覺得直上大會是否一個好的解說平台?第三,其實處理台灣殺人案,七月前通過這條bill是否很渺茫?政府會否考慮可能先剔除台灣的地理限制,用回現在立法會用附屬法例的形式去通過這條條例草案?
 
政務司司長:我剛才說了我們的「雙目標」,很清楚了,就是說處理台灣,同時要一併完善我們的機制,這立場很清晰,我們要做的。第二,你說我們是否不想見泛民?絕對不是的。我剛才說得很清楚,任何政黨如果為本身修訂法例的問題,而非程序問題,想要和政府溝通,我們是樂意會見他們的,絕對樂意見他們的。但大家要明白,我們的出發點都是我們真的要有個法律基礎,才可以處理到台灣個案及完善現在那個法律機制、條例不足的地方,就是這樣。
 
記者:你剛才不斷強調,說今次的癥結是立法會程序的問題。你剛才不斷強調是立法會程序爭議問題,但是今早連涂謹申都已經說了,他是要求政府牽頭做三方會談。如果政府對於他的身分是有疑慮的話,他是可以不出席這個會議,為甚麼你還說這個是立法會的問題,而你們不干預,你覺得是否政府現在把立法會「擺上枱」?現在連建制派都希望可以討論和商議,現在不是在說他們來找政府而政府關上門,而是要求政府去牽頭做這件事,為甚麼政府都是拒絕做這事?以及你是否覺得建制派今早都是用了十幾秒就已經結束了會議,其實你會否覺得建制派他們都不太想再幫政府去擋這一關?
 
政務司司長:我不會評論你所說的評論或可以說是看法。事實就是一個議會就會議的主席之爭的問題,一定是一個程序問題,所以現在石禮謙議員要求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給予一個指示,這是重要的一步,大家一定要靜心等候下一步怎樣走。至於你所說的三方溝通,問政府是否不想妥協?自始至今,我們覺得這條條例草案是有需要去處理的。同時,律政司、保安局準備了大量資料,其實準備和立法會議員他們很深入交流,去澄清、去釋除他們的疑慮等等,我們做了很多準備工夫,我們準備就緒,問題是審議平台仍無法展開。政府立場很清楚,我們是有需要才立法、才修例。建制派立場亦很清楚。大家都知道很多人支持政府修訂條例的立場,所以問題就是我們一定要實事求是。我們會密切留意事態的發展。最終我們覺得要處理的問題是我剛才說要完善移交逃犯機制;另外就是台灣案件要怎樣處理。
 
記者:……政府無論如何都會繼續前推這個修例?是否政府認為這個是defend政府的credibility和authority的一役?第二是政府一直拒絕separate處理台灣,是否因為害怕違反了北京版本的一個中國原則而觸怒北京?第三是政府會否劃一條死線給立法會,即是到甚麼時候做不到,可能便會繞過bill com直上大會?
 
政務司司長:正如李家超局長之前說,我們有一個時限性處理這件事。時限性的意思就是現在這個疑犯正在香港就其他罪行服刑,但最早在十月左右他便會被釋放,屆時他會是自由身。所以怎樣都好,在十月前一定要有一個很清晰的機制。但立法會將會在七月左右開始休會,相信大家明白整件事的時限性,我相信不言而喻,你們都很清楚。最後兩條問題,謝謝。
 
記者:司長,想問其實現時七月即是代表七月的限期死線依然存在的,是嗎?第二,是否會短期內會見泛民,如果不是三方?最後,其實現時建制和泛民都自認自己的委員會是有合法性,是合憲的,其實不存在程序問題,重返內會是否其實只是將這個問題繼續放回程序上,永遠都解決不到?
 
政務司司長:所以,大家要互諒互讓去客觀處理問題。你都提及是立法會程序問題,現在是有關會議的主席的爭議,那麼政府作為行政機關如何介入?政府不應該介入立法會內部程序的問題。你都說得很清楚,是程序問題。既然是程序問題,是否應該由立法會處理程序問題?現時石禮謙議員請求內會主席給予指示,大家要靜心看發展是如何。但是我想一再強調,條例本身真的很多細節,當中的確相當複雜,不是一般人容易即時能理解,所以我們一定要有更多溝通,多做一些解說的工作,所以這一方面我們一定會積極做、團隊去做。
 
記者:林太和你們兩位最新的民望支持率淨值都跌至新低,你認為和修例有沒有關係?即是否仍然覺得政府做得很好,沒有任何事,即施政或管治上,有沒有任何事需要檢討?
 
政務司司長:我們做事都是為香港整體利益為依歸去做事,不是為個人榮辱。我們團隊一定會努力做好工作,我們絕對會繼續努力。局長、司長、各位同事,特別是李局長,過去一段日子,亦真是不辭勞苦去做解說工作、溝通工作。我們會繼續這個工作,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