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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石禮謙聲明(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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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議員石禮謙指示立法會秘書處今日(五月十三日)作出以下聲明:

  本人今早收到二十三位泛民主派議員要求我取消明日(五月十四日)的《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我必須重申內務委員會早前已召開特別會議,並根據《議事規則》第75(8)條,向該法案委員會提供指引。本人獲授權決定上述法案委員會的會議日期、時間及地點,並在會議上主持主席選舉,直至選出主席為止。

  這個指引獲法案委員會大多數委員同意,符合《議事規則》,合法合憲。

  上述條例草案已提交立法會超過一個月,仍然未能展開審議工作。法案委員會應盡快開會選出主席,不應再拖延。

  我呼籲委員應該以務實、和平、理性的態度出席會議,履行議員的職責。
 
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