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香港海關按「民事遵從為本」機制處理懷疑虛假商品說明個案
***************************
  香港海關就一宗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的個案,按《條例》下的「民事遵從為本」執法機制,於取得律政司司長同意後,接受一間護膚產品入口商及一間美容中心,因涉嫌在營商過程中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貨品上及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而作出的書面承諾。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美容中心供應的一款護膚產品附有懷疑虛假的有機認證標識。經深入調查,證實該美容中心由一間入口商購入上述未獲授權下附上相關認證標籤的護膚產品。

  調查期間,涉案商戶表現合作,並提出簽訂書面承諾,不再繼續或重複有關營業行為,亦會作出補救措施。海關在充分評估有關理據,並取得律政司司長同意後,按《條例》接受該承諾,有效期為兩年。海關今日(五月十日)已將該承諾上載於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customs_notices/undertake/index.html)。

  海關發言人強調,若涉案商戶違反承諾的任何條款,海關可根據《條例》撤回已接受的承諾,並恢復調查及法律程序。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買用途,即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條例》第30L條設立的「民事遵從為本」執法機制,旨在鼓勵商戶遵從法例及更快解決有關事宜。海關會考慮個別案件的性質、實際情況和相關因素,並在獲得律政司司長書面同意後,接受涉案商戶作出的書面承諾。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