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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於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公開聆訊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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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五月十日)出席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署長第七十二號報告書》有關「公眾泊車位的規劃、提供和管理」進行公開聆訊的開場發言:

主席:

  我必須感謝審計署就政府規劃、提供和管理公眾泊車位的工作進行了全面的審視,並提供寶貴意見。運輸及房屋局(運房局)和運輸署接納報告書內的建議,運房局正積極督導相關部門跟進。

  政府奉行以公共交通為本、鐵路為骨幹的運輸政策。政府提供泊車位的政策,是優先照顧商用車輛的泊車需求,並在整體發展容許的情況下,提供適量私家車泊車位,但不希望令原先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轉用私家車。就此,政府並沒有就私家車泊車位供應訂立具體指標。

  在二○○六年至二○一八年期間,私家車泊車位的增幅為11.2%;而同期領牌私家車數目增幅卻為53.4%,幅度遠超泊車位數目增長,因而令泊車位比例由1.51降至1.10。即使私家車數目近期的按年增長稍為緩和,我們仍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並按部就班推行交通諮詢委員會在《香港道路交通擠塞研究報告》提出的一系列短、中、長期措施。

  正如《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所述,我們會按照「一地多用」的原則,在合適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和公共休憩用地發展項目中,加設公眾泊車位,並會積極推展智能泊車系統。

  就增加泊車位措施,運房局已向各決策局和部門公布一系列短期及中長期措施,適度增加泊車位。短期措施的例子包括:

  第一,在合適的路旁地點劃設夜間泊車位。運輸署已物色515個路旁夜間商用車輛泊車位,當中191個已投入服務,172個因地區反對而擱置,152個正進行地區諮詢及安排相關工程。

  第二,鼓勵學校在放學後開放校舍供校巴停泊。運輸署聯同教育局於去年推出先導計劃,反應正面。教育局將由新學年起,讓所有公營和直資學校申請參與。

  第三,增設旅遊巴士泊車位及上落客設施。在二○一八/一九年度,運輸署在尖沙咀、南區、灣仔、東區、佐敦、青衣及西貢等合共新增41個旅遊巴士路旁泊車位及85個上落客處。在本年度,運輸署已計劃在尖沙咀、九龍城、黃大仙、觀塘、灣仔、南區、北角、荃灣、屯門、東涌等地區增加137個旅遊巴士泊車位及52個上落客處。

  第四,在合適的短期租約停車場的租約條款中,訂明最少須提供的商用車輛泊車位數目。現時有31個短期租約停車場須按租約條款提供商用車輛泊車位,涉及約1 800個泊位。運輸署會繼續與地政總署商討,尋找合適地點重置日後因應長遠發展項目而收回的短期租約停車場。

  至於中長期措施包括:

  第一,要求私人發展商在新發展項目提供《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標準範圍內較高的泊車位數量。運輸署自去年已向共25項新發展項目提出或跟進有關要求,涉及不少於4 000個泊車位。

  第二,檢討私家車泊車準則,以更新《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有關房屋發展項目的私家車泊車位規定。我們會考慮泊車政策、泊車位使用率、各種影響私家車增長的社會及經濟因素等,從而增加在未來房屋發展項目中私家車泊車位的數量。

  第三,推展商用車輛泊車需求顧問研究。運輸署預計於本年年底完成研究,並會制訂適當措施以應付商用車輛泊車需求。政府已初步物色八個合適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和公共休憩用地預留用作興建供商用車輛為主使用的停車場,預計可提供約2 000個泊車位。

  第四,在合適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公共休憩用地及公共房屋盡量加設公眾泊車位。截至本年三月底,位於大埔及觀塘區兩個正在興建中的發展項目,將分別提供213個及51個公眾泊車位。新蒲崗四美街休憩用地項目亦將提供306個公眾泊車位。此外,運輸署及相關部門正籌劃約20個工程項目,可提供約5 100個泊車位。

  第五,推展智能泊車系統先導研究。相對傳統停車場,智能泊車系統可在相同大小空間增加三成至一倍泊車位。運輸署因應泊車需求、地理環境及規劃上的限制、對區內交通影響等準則,陸續推展六個先導項目和推行地區諮詢工作。鑑於近日各區議會對智能停車場的訴求,運輸署會繼續與相關部門積極研究具體落實措施,並會因應荃灣區短期租約用地的先導項目的成效,考慮於其他各區的合適短期租約用地加設智能停車場。

  在停車場管理方面,由二○一九年二月起,運輸署已要求其停車場營辦商每月提交棄置車輛處理報告,運輸署職員會就報告內容進行巡查。為加快處理棄置車輛,運輸署今後將督導營辦商直接根據停車場的泊車及使用條款處理棄置車輛。在一般情況下,預計營辦商約需時一個月將棄置車輛拖離政府停車場。

  至於路旁泊車位,運輸署將於二○二○年年中起分批安裝約12 000台新一代路旁停車收費錶,以提供多項新功能,例如支援各種付費方法繳付泊車費,以及配備感應器以偵測停車位是否已被佔用等。由於新收費錶可提供實時泊車數據,運輸署日後除了向公眾發放實時泊車位情況外,亦可按使用率靈活地調節「不同地段、不同時段」的收費錶設定,以促進車輛流轉。該署並會按地區需要,在合適地方增設收費錶泊車位。

  至於泊車科技方面,政府會繼續推動「智慧出行」,利用科技利便駕駛者尋找泊車位,並繼續推動發放更多停車場的空置泊車位資訊。

  主席,運房局會繼續在政策層面向部門提供適切指引和督導,確保報告書內的建議得以有效和全面落實。多謝。 
 
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46分
即日新聞